第166章 我被人起诉了(2/4)
她们及时出现,老子现在还有不有命跟她说话,只有天晓得。
尽管心有余悸,我却表现得不屑与镇静。
这让孟小冬很是高兴,她抚摸着我的嘴唇,喃喃地说:“嗯,真好。”
话题又回到起诉的事上来,孟小冬告诉我,甜姨起诉她,也是没办法的办法。现在股权登记在梁大地名下,受法律保护。尽管她手头有律师函,并不见得就能赢得官司。
当初徐大官让改制公司将股权登记在孟小冬名下,事后又悄悄在委托律师行办了份股权所有权转移协议。在协议中,徐大官明确孟小冬只是代持人,真正的股权属于于甜。
孟小冬不知道有这份协议的存在,改制公司也从来没有人跟她说过。即便是于甜,在她家里默默做了八年的管家兼保姆,也从来没跟她透露过半点口风。
按照常规,股权登记在她名下,就应该属于她所有。可是在当今社会里,很多东西不是表面能证明什么的,所谓透过现象看本质,这里的本质就是于甜才是股权的真正所有人。
孟小冬之前一直有过疑惑,自己在得到了天量的股权后,徐大官为什么还要给她一笔大钱。徐大官给的钱具体数字她现在说不清,反正那笔钱让她有资格买别墅,过上名媛的生活。到现在她突然明白了过来,徐大官确实是用心良苦,他给的钱足够孟小冬过上优渥的生活,因此孟小冬才不会去动股权。
事实证明了徐大官的先知先觉,改制后的企业在三年后如期上市之前,曾经有人找过孟小冬,让她出让手里握有的股权,开出来的价码简直能让她咋舌。
也就是在那次谈话之后,孟小冬隐隐约约觉得股权掌握在自己手里并非是件好事,股权的背后隐藏着血雨腥风,因此她才急匆匆找了个梁大地,婚后就将股权转移到了梁大地名下。
梁大地握有股权后,也动过变现的念头。在一番打听之后,得知股权变现要在五年之后,股份公司章程明确股东权益,也限制了股东抛售的权力。
今年是解禁的最后期限,实在点说,再过三个月,梁大地就能通过二级市场,将手里的股票变现出来。
一旦被梁大地得逞,孟小冬和于甜都将一无所有!
我几乎是心惊胆颤听完孟小冬的话,问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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