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甩锅:晋商徽商的锅(4/8)
中的必需品,无论何时何地都是稳赚不赔的暴利行业,因此自古以来各个朝代都会对盐实行国家专营制度。然而现在却可以通过缴纳粮食来换取盐的专卖权,这对于那些有实力的商人来说无疑是一个绝佳的机会,于是众多有实力的商人纷纷投身其中,尤其是以山西商人为主导的晋商群体更是占据了地理优势,可以说是“近水楼台先得月”。
朱元璋经过深思熟虑后,最终决定采纳这个办法,并将其命名为“开中法”。起初,“开中法”仅在大同一地推行,但山西商人凭借着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和商业头脑,很快便抓住了这个商机。他们先是收购大量粮食运往边境地区以换取盐引,之后更是索性在边疆地带招募流亡人口,大规模开垦荒地,自行种植粮食以满足需求。这种行为被后人称之为“商屯”,成为了历史中的一个重要现象。
“开中法”的实施,在多个方面给明朝带来了相当长时间的稳定。首先,通过就地屯田,可以避免军粮长途运输所带来的诸多问题,提高了军队的后勤保障效率。其次,这项政策有效吸纳了因战乱而流离失所的流民,不仅减轻了社会动荡的压力,还增强了明王朝的统治基础。再者,当地驻军也能从中受益,减少了对周边地区的骚扰,同时保证了充足的粮草供应,确保了边境地区的安全。从当时的局势来看,“开中法”无疑是一种较为先进且行之有效的制度安排。
正所谓天下之事皆有利有弊,“开中法”的推行使得晋商暴富,但也侵害了徽商的权益。在明清时代,两淮地区以产盐闻名,而那些财力雄厚的徽商基本上都从事盐务贸易。然而,“开中法”的实施导致大量的晋商掌握了盐引,这无疑切断了徽商们的财源。面对这种情况,徽商们自然不会安安静静地看着他人发财。若徽商想要效仿晋商进行\"商屯\"或者运输粮草来获取盐引,由于地理条件的限制,这几乎是不可能实现的事情。
明孝宗弘治五年(公元 1492 年),当时担任户部尚书的叶淇对盐法进行了改革。他将原本的\"开中法\"所规定的\"纳粮运边\"改为\"纳银运司\"。也就是说,以前想要取得盐引,只需将粮食运送到边镇;而现在,则可以直接在扬州等地方的盐运司缴纳银两,换取盐引,随后国家会用这些银子购买粮食并转运至边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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