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孙国华第一次被纪委问询(2/3)
员回答问题:
“关于莲花江景区和滨莲公路建设过程中,为了避免出现暗箱操作,违规发包,所有工程项目都采取了公开招标方式,此举还受到了省建委的肯定和推广。我从没有在莲花湖旅游实验区管委会以及下属单位或公路指挥部贪占过一分钱,我的每笔工作支出都有记录,都符合财务规定,而且每年县审计局都会审查至少一次。
关于收受转正老师礼金问题,这简直是天方夜谭,我只是觉得这些没有编制的老师太可怜了,历届政府都答应人家这些老师要为其解决编制问题,但是这些年从没有落实,自从我担任副县长和县长以来,想把这些困难老师的编制问题解决了,虽然为这件事跑了近两年,但都是我心甘情愿的,我觉得这些代课老师为党和人民教育事业奋斗大半生,老师们的应该得到他们该有的基本利益,这是件事我没有收过老师们一分钱。上级批下来后,我将审核工作,交给了县教育局负责。为保证不出现挤占编制名额发生,还特意邀请了县纪委监察局参与此次工作,实施必要的监督。
关于生活作风问题,我需要郑重说明一下。首先,我未婚且单身,这意味着我拥有恋爱和处对象的自由和权利。然而,与此同时,我也深知自己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所肩负的责任和义务。我的行为不仅仅代表着个人,更关乎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我始终保持高度的自我约束和道德底线,时刻提醒自己要以身作则,维护好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
在此,我可以明确地向组织报告,截至目前为止,我并没有与林海县的任何一名女同事建立恋爱关系或存在任何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我一直秉持着公正、廉洁的原则,致力于为人民群众服务,而不是陷入个人情感纠葛之中。我将继续坚守党的纪律和规定,以实际行动践行对党忠诚、为民服务的宗旨,不辜负组织和人民对我的信任。不光是现在,就是以后我也保证,严格按照组织纪律和相关规定,不在此问题上犯错误。
关于原县石材工业局,石材总公司在企改中因为触动了一些人的利益,这些年他们一直在诬告我,前几年我曾向市纪委韩书记专门汇报过此事。企改中,我们每一个决定都是严格按照上级文件执行,并经过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都是报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批准才能进行。所以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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