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大排档(4/5)
很快,叶恪便发现了他们。
一男一女,男的大约三十岁出头,女的二十七八的样子,衣着打扮普通,长相普通,混在人群之中,“泯然众人”。
这才是合格的保镖。
穿着皮夹克或者黑西装,打着摩丝,比明星还“靓仔”的保镖,现实中一般是不存在的,要有,也是些炮灰。
或者民国时期的特工。
然后,叶恪又看到了两个熟人。
刘凯瑞和曾子文。
就在不远处的夜宵摊上。
这个发现,让叶恪有些惊讶。
刘公子转性了?
一贯以行事高调奢华着称,不是高档场所不进的“金市四公子”之首,刘凯瑞居然也会来河边这种“下里巴人”的地方吃夜宵?
再看看袒胸露怀,已经喝得微醺的曾公子,叶恪又有些恍然。
看来今天是曾公子请客,特意叫的刘公子,刘公子不好意思拂了曾子文的面子,只好勉为其难地到这种低档地方来坐一坐。
曾子文虽然也号称“金市四公子”之一,其实就是个凑数的。一方面,他曾家并没有王家那样的权势,另一个方面,曾家财力也不及王家。
所以曾子文没那个奢侈的本钱,也不能像刘凯瑞那样,非得进出高档场所。河边大排档,也在曾公子的选项之内。
刘凯瑞上次忽悠曾子文,害得曾公子只能委委屈屈地跑到鸟不拉屎的回雁乡去当个工商所副所长,曾公子没跟他计较,还请他喝酒吃夜宵,刘公子再瞧不上路边摊,那也得给个脸面。
就不知道曾公子不在回雁乡好好待着,又跑回城里来干嘛?
想马上就调回来,那是不可能的。
石玉湘说得明明白白,在基层“锻炼”个一年半载再说。
县委书记亲口发话,给李春来十个胆子,也不敢提前让曾子文调回城里。
而就算曾泽安以市工商局的名义发调令都没卵用,李春来不签字同意放人,这调令就没办法生效。
曾公子只能老老实实杵在回雁乡。
叶恪转念一想,曾子文应该是回城来看演出的。
明天就是第一场初赛,这个事早已在金市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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