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迎春沦落烟花巷(2/4)
至烟花巷的女子有着天壤之别。想当年,贾府衰败之际,巧姐不过还是个年幼无知的孩童罢了。那时节,王熙凤与其夫君贾琏整日被各种琐事缠身,自顾尚且不暇,又哪里会去思量巧姐的婚姻大事呢?
而最终,命运之轮转动,巧姐的归宿竟是嫁入了刘姥姥的外孙板儿家中,过上了普普通通的平民生活,成为了一个所谓的“小小之家”。这样平凡朴素的结局,显然与那些富贵荣华、钟鸣鼎食的豪门大户毫无关联。
由此可见,那名流落于烟花之地的女子决然不可能是贾巧姐。毕竟,在整个贾府之中,真正有资格去挑选高门贵族子弟作为夫婿的女子实在寥寥无几。在赫赫有名的金陵十二钗里,也就仅有贾家的三位小姐以及林黛玉、薛宝钗、史湘云等六人而已。
至于这六位佳人的最终结局嘛,在前八十回的故事情节当中已然给出了一些清晰明了的暗示。其中,薛宝钗顺理成章地与贾宝玉喜结连理;而林黛玉和史湘云则不幸双双失去双亲,从此孤苦无依,更无人为她们精心谋划一桩美满姻缘。至少在这部小说当中,并未对她们二人的婚事有所提及或交代。
探春最终以远嫁他乡作为人生的归宿,而惜春则选择了遁入空门,出家为尼。无论如何,这两位女子都决然不会陷入那烟花之地,成为风尘之人。
如此一来,她们自然就能够从可能沦落至烟花巷的人选之中被剔除出去。那么,在整部小说当中,唯一明确写明有“择膏粱”之举的人,便只剩下贾迎春一人了。
且看贾迎春的判词所云:“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金闺花柳质,一载赴黄粱。”仅仅凭借着这简短而又犀利的判词,再结合第七十九回中的相关描述,人们便能知晓这位娇弱的女子最终嫁给了孙绍祖这个人物,然而令人惋惜的是,成婚不过短短一年时间,她便香消玉殒了。
不过呢,要说迎春乃是遭受孙绍祖百般折磨才含恨离世,这种说法其实只是高鹗续写部分的一家之言罢了。若要在前八十回的原着里去寻觅能支撑此观点的确凿证据,恐怕是难以如愿以偿的。
话说那迎春的婚姻,在书中可是有着明确的“择膏粱”相关描述。原文里这样写道:“原来啊,贾赦已然将迎春许配给了孙家。这孙家呢,乃是来自大同府的人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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