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共同富裕(2/5)
人人参与的发展环境,让社会各个阶层普遍受益,从而使党得到人民的广泛支持,巩固和扩大执政基础。
战略目标
分阶段推进: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促进共同富裕需立足国情,分阶段实现战略目标。到“十四五”末,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居民收入和实际消费水平差距逐步缩小;到2035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到本世纪中叶,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居民收入和实际消费水平差距缩小到合理区间。
浙江先行示范:2021年,浙江被赋予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使命。到2025年,浙江省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取得明显实质性进展,经济发展质量效益明显提高,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经济体水平,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城乡居民收入和生活水平差距持续缩小,低收入群体增收能力和社会福利水平明显提升,以中等收入群体为主体的橄榄型社会结构基本形成等;到2035年,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取得更大成就,基本实现共同富裕,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收入争取达到发达经济体水平,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程度更高,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更加优化,共同富裕的制度体系更加完善。
实践途径
推动高质量发展:高质量发展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基础和前提。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创造更多的物质财富和社会财富,为共同富裕提供坚实的物质支撑。同时,要优化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和可持续性。
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在初次分配中,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多劳多得,鼓励勤劳致富,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再分配要更加注重公平,通过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手段,调节过高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第三次分配则是在道德、文化、习惯等影响下,社会力量自愿通过民间捐赠、慈善事业、志愿行动等方式济困扶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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