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章 我很强的(3/4)
翻开了自己最熟悉的章节页面,开口说道:“第二章第一节内容。”
生怕江乐不明白章节的意思,补充说道:“也就是第一百一十五条至第一百一十七条。”说完,眼睛死死的盯着江乐的嘴唇,周志良和杨耀东也是满脸凝重的看着。
江乐闭上眼睛,脑海中瞬间出现当时自己眼睛扫过的书籍页面内容,睁开眼睛脱口而出背诵着:“第一百一十五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证据材料。对现行犯应当依法逮捕。”
“第一百一十六条,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进行预审,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予以核实。”
“第一百一十七条,当事人和辩护人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权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1 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不予以释放、解除或者变更的;2 应当退还取保候审情况属实的,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
(原文就不放了,怕你们说我水。)
练剑锋看了看江乐,又看了看手中的书籍页面,不敢相信,擦了擦眼睛,定睛一看,一字不差,顿时震惊的嘴巴微张,抬头看看江乐,低头又看看书,如此反复。
杨耀东因为是秘书出身,对刑事案件的熟悉程度不高,但周志良却是老刑侦出来的,听着江乐背出来话,跟脑海中的印象完全重叠在一次,不敢相信的他一把抢过练剑锋手上的书,对照着书中的内容看了一遍,发现一字不差。
周志良的脑子有点宕机,很快,觉得练剑锋只是刚好抽中江乐之前学习背诵过的内容而已,脑子一转,直接开口道:“第289条规定是什么?”
江乐想都没想,直接开口:“基础人民法院受理公诉案件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
周志良不信邪,“第186条内容是什么?”
江乐:“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开庭审判。”
再连续三次抽查,江乐均一字不差背诵而出,周志良被打击到一把将书籍扔到桌面上,点燃香烟,吸了一口,紧闭双眼,心中感叹着:还真是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拍在沙滩上啊。
一旁早就心急的不行的杨耀东连忙从桌面拿回书籍,随便翻了一页,开口前,眼睛转了转,“第22页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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