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章 出售版权(2/4)
歌曲来说,三百万这个价格绝对是诚意满满的,当然前提是在不被打压的情况下。
陈逍轻笑着摇头:“谢经理你不地道啊,这首歌为什么现在会排在这个名次想必你也知道,要是跟平常排十几的歌曲一样的话,您也不至于这么劳师动众的跑这儿来跟面对面我谈。”
“说实话在这之前出榜单的音乐公司已经找我联系过了,只不过没谈拢,要不也就没这次的见面了。”
“那你是想”谢小军有些踌躇,摸不准陈逍的想法。
“分成,这首歌我不接受买断,只谈分成。”陈逍语气坚决地说道:
“我可以把这首歌的所有版权卖给你们,至于怎么样开发、宣传就全看你们自己的了。”
谢小军:“那保底”
陈逍:“不需要保底,我对自己的歌曲有信心。”
“好,分成的具体比例你打算要多少。”
“不多,我只要百分之三十。”
陈逍淡然道,“你也知道《少年》这首歌潜力很大,如果没有被打压登顶500榜冠军几乎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也就是我现在无心娱乐圈,要不然单凭这首歌出道、一首歌吃一辈子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而且这首歌作词、作曲、编曲以及发行都已经全部完成,还是经过市场检验的,我要三十个点一点也不多。”
嘶,不多?你管百分之三十叫不多?
在当前音乐市场,渠道为王,曾经市场上的顶流歌手周天王和某蔡姓歌手也才拿到5以歌曲版权方进行五五分成,其中另有8才是单辟出来作为给歌曲词曲创作者能拿到的部分。(版权分成的比例不是很清楚,都是自己从网上查的,另周、蔡某某段时间的版权分成确实是50,数据如有出入勿怪。)
陈逍的这首《少年》词、曲以及编曲和原唱他都几乎是一肩挑了,所以百分之十几正常,百分之二十也合理,但三十的分成比例就太过于夸张,几乎不可能。
谢小军皱起眉头想了一会:“抱歉陈先生,你提的要求我没办法做主,请容我请示一下。”说完走出雅间打电话去了。
钟晴晴在一旁看的目瞪狗呆。
她倒是见过不少世面,但顶多也就听某些事业有成、家资丰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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