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4章 枪响(1/3)
由于当不成土匪,黄信奎没办法,只能硬着头皮往出走。
他不知道路,但他知道自己是从南边来的,而且来的路上曾经见过大城市,所以他就一直奔着南边走。
人到走运的时候,自然逢凶化吉,遇难成祥。
这一路黄信奎渴了舔桦树汁,饿了啃窝窝头,窝头没了就吃野果子,他碰过野猪,也又碰见过狗熊,但都侥幸活了下来,并从夏天一直走到了上秋。
虽然最后也没走到他见过的大城市,但却阴差阳错,走到了一个达斡尔族人生活的小村子。
事情就是这么奇妙。
黄信奎不但在村子里落了脚,还在一家做了上门女婿。
达翰尔族属契丹后裔分支,一向擅长打鱼捕猎,而且世代驯鹰,过了几年的消停日子后,黄信奎学会了驯鹰,成了一名出色的猎人。
最关键的是,在达翰尔族媳妇的日夜教导下,他从一个男孩蜕变成了一个真正的男人。
于是他再次动了报仇的念头。
不但要报仇,他还要赚钱,要让老婆孩子过上好日子。
在金沟的时候,黄信奎听过各种各样运金的故事,但都是失败的多,成功的少,不过他没听过有人用鹰运金子,所以他决定试一试。
黄信奎跑出去一百多里地,然后让媳妇按约定的时间放鹰去找他。
结果只一上午不到,猎鹰就在深山中找到了他,这让黄信奎信心大增,没再犹豫就回了老金沟。
猎鹰如何操控,个中辛密无从得知。
但冯抄手说黄信奎的后人,也就是当代黄鹞子曾对他讲过,当年黄信奎每三天运一次金子,他把金子塞进一块鸡蛋大的生肉里,天黑后扔到房顶,第二天天刚蒙蒙亮的时候,猎鹰就会飞来取走,中间落都不落一下,堪称神不知鬼不觉。
黄信奎在老金沟混了整整七年,没人知道他究竟运了多少金子。
其间他不但报了仇,还学会了闻地气、寻金脉的本事,成了金把头。
功成身退之后,黄信奎带着老婆孩子到齐齐哈尔定居,一开始的确是开当铺,渐渐地又做起了古董生意,由于东北地区老鹰常被称为“老鹞子”,所以时间一长,他便得了个黄鹞子的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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