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5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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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节家庭聚会刚刚结束。】
以下内容为东汉时期东吴列女。
1《会稽典录》:“(东汉时)上虞女子曹娥,父溺江流,投水而死,立石碑纪,炳然著显。"王府君曰:"是既然矣,颍川有巢、许之逸轨,吴有太伯之三让,贵郡虽士人纷纭,於此足矣。"”
2《会稽典录》曰:孟淑,上虞人也。父质,中郎将。淑年十七,当出適,聘礼既至,为盗所劫。淑祖父操刃对战,不敌,见害。淑思慕哀恸,憔悴毁形。以致盗由己,乃喟尔叹曰:“微淑之身,祸诚不生,以身害祖,苟活何颜?”於是遂自尽而死。
3《会稽典录》:会稽翟素,士族之女也。聘而未嫁,贼至欲犯之,临以刃不从。其房婢名青者,跪而泣曰:“无惊我姑氏,青乞代死。”贼竟杀素,又欲犯青,青曰:“我欲代姑,冀全其名节性命耳。姑既见杀,我生何为?”遂骂贼,贼怒,复杀之。 《艺文类聚·卷十八》引《列女传》:会稽翟素者,翟氏之女也,受聘,未及配适,遭乱,贼欲犯之,临之以刃,曰:不从者,今即死矣,素曰:我可得而杀,不可得而辱,贼遂杀素。
4“其女则松阳柳朱、永宁(瞿素)〔翟素〕,或一醮守节,丧身不顾,或遭寇劫贼,死不亏行。皆近世之事,尚在耳目。府君(濮阳兴)曰:皆海内之英也。”
5皇甫谧《列女传》:“丹阳华穆妻者,下邳刘方之女,字桃树,生一男而早亡。吴丁谞,知名之士,家将嫁许焉。桃树闻之,乃操刀割耳。其子又亡,桃树安身守正,动不逾礼。”
6《列女后传》曰:“吕荣者,吴郡许昇之妻也。昇为贼所害,荣贞固自守,黄巾贼陈宝欲干秽之,荣执节不听,宝遂杀荣。是日疾风暴雨,雷电晦冥,宝恐惧叩头谢,葬之而去。糜府君闻荣高行,遣主簿祭之,又出钱助县为冢於嘉兴郭里墟北,名曰义妇坂。”《三国志吴书朱治传》:“建安七年,权表治为吴郡太守,行扶义将军,割娄、由拳、无锡、毗陵为奉邑,置长吏。征讨夷越,佐定东南,禽截黄巾馀类陈败、万秉等。”
7《艺文类聚·卷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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