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暗雨清幽(7/8)
没有动手的意思。他又继续看着窗外,一直到林清怜完全不见为止。
“先生。”花花说。
老狼低一下头,他看着自己的身体,感到心中情绪翻涌,在大部分时间他是没有感情。这一种症状,他需要冷静一下。
“花花?”
“是的,先生,我叫花花。”花花说。
老狼问她:“花花,你结婚了吗?”
花花摇摇头,说:“没有,先生。先生,我今年25岁,根据新约,女性的最低结婚年龄是28岁,未到年龄结婚,视为重大犯罪。”
“啊!「新约」,这个世界还有这种糜烂的东西,我已经够坏了,这东西比我坏上百倍。还好你提醒我。”贪狼又问:“没有结婚,生了小孩吗?找了男友吗?如果你能和我聊一聊感情,说不定我会有兴趣。”
花花看他有兴趣,就说:“先生,您难道不是光明城本地的?「新约」里有规定,未结婚男女不得发生亲密联系,擅自恋爱的,也是重罪。我哪里敢知法犯法?先生。”
“那你现在又在做什么?”老狼问。
她说:“这里不一样,我来这里是为了吃饭,我很饿,先生。还有,小兰姐来了很久,也没有人发现她,我想着,这里大概是安全的。”
一个无聊的回答,老狼呼一下气,抬着脑袋审视。也算是一个美人,只不过没有粉黛,化妆也是犯法的,他们没收掉了女人的化妆品。
对坐一会,老狼已经看不见清怜,所以他现在饶有兴致,盯着花花再看了一会。
“追求爱情吗?”他忽然问。
“爱情?”花花说:“「新约」规定,男女结婚应该遵循配给制,政府会考虑实际情况,为每个公民配给合适的伴侣。先生,您是要和我讨论小说吗?我看过的很少。”
“……算了,与你说不通的。像你这样的人,就该是寂寞的一生,有些东西要靠自己争取,靠别人施舍?依赖一些好话?”
老狼看着窗外,又说:“要不我和你讲个故事吧,一个童话故事,怎么样?”
「在很久以前,在这个世界没有那么荒芜的时候,那时候不止人类和蟑螂,还有很多其他动物。有一种动物,它是群居又凶残的,人们一般叫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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