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否认=揭开/刺破?!(4/6)
,要成为一代明君,那自己在万民的眼中要做到公正无私,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公平正义。这样才能有百姓对大唐的信任。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李世民在处理朝政问题的时候对这一点身体力行。听到孟棠解释到这里,他连连夸赞,并说道:
“这一条所言甚是。股东反过来利用公司的独立性,滥用权力,使公司丧失独立性,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这样的行为必须严惩。
后世的法律要求的很好!明确了受惩罚的只有那些滥用控制权的股东才需承担连带责任,而不是牵连无辜的其他股东。这不仅是对法律的尊重,也是对公平的维护。这‘否定’一词用的极为贴切!甚好!”
魏征也附和点头赞许。他一向以直言进谏着称,对任何不公之事都持批评态度。并说道:“这两条都切中要害。
控制股东滥用权力,使公司沦为工具,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这种行为不仅违背了商业道德,更是对法律的践踏。
后世的律法对此规定的有理有据,谁犯了错谁受惩罚,只有那些滥用控制权的股东才需承担责任,这样才能防止滥权现象的发生,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房玄龄在一旁也仔细听着,并微微一笑。
他对一个国家制定律法可是有着丰富的经验。所以,他深知法律的制定和执行需要细致入微的考量,既要维护公平正义,又要确保法律的可操作性和合理性。他对孟棠所讲解的后世的律法中的细节表示赞同,也说道:“
“后世律法,对此防备,深得我心。控制股东滥用权力,使公司丧失独立性,这种行为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并且还避免误伤无辜的其他股东。
‘谁干坏事谁连带’,这句话简洁明了,易于理解和执行。这样的法律规定,既能有效打击滥用控制权的行为,又能保护合法股东的权益。
怪不得这项制度还有名字叫‘刺破公司面纱’或者‘揭开公司面纱’,这种形容着实生动形象!
否认=揭开\/刺破?!后两种形容更细致啊!”
众位大臣也对房玄龄所提到的,尤其是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另外两个名字赞不绝口!
……
孟棠喝了几口水,继续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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