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化内人”和“化外人”之分(5/6)
。”
秦朝。
嬴政看到天幕中孟棠现在的解释颇为惊讶,原来在后世的华国,审判是如此的严谨,机构也有专门的级别划分?!
“不仅有明确的法律条文作为依据,还有专门设立的各种级别的法院来处理不同类型的案件。”心中感慨道。
“这些法院分工明确,从基层到最高层,这极好啊!”
而对于孟棠所提及的特殊法院之类中,“军事”和“海事”他都能很容易的理解。
令他感到困惑的只有“知识产权”这四个字。
所以此时的嬴政眉头微皱,显然被这个陌生的概念所困扰。
“为何需要专门为这样的事情设立一个独立的法院呢?”
他的视线扫过殿内的众位大臣,只见有的大臣眼中流露出羡慕之情,似乎对天幕中展示出的便捷生活充满向往;
而另一些则和他一样,带着困惑的表情,试图理解那些难以捉摸的新鲜事物。
嬴政还是和之前一样,无奈地将心中的疑惑先搁置一旁,继续听着孟棠的解释。
孟棠继续说道:“
至于第二个选项,则涉及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内容。
其第10条第二款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引用4)
这是针对外国人的,所以这两种算是《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外国人所作出的特殊规定。所以,第四个选项到此可以直接判断,其是错误的。
而如果是华国人,一般是拘留和罚款等处罚方式。
至于其他更加严苛的处罚,则是在刑法的管理范围以内了。
所以,这第二个选项是正确的。”
唐朝。
魏征之前的困惑在这里得到了回答,魏征,这位以直言敢谏着称的大臣,眼中闪过一丝明悟。
“原来如此,”他轻声说道,
“所以,在后世真的是按照违法行为的轻重来划分管理的。轻微的违法行为由行政法处理,而较为严重的犯罪行为则由刑法来规制。如晦,你说对了!””
杜如晦在一旁微微一笑,听到魏征对自己先前的猜测表示肯定,心中对此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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