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省委常委会(6)(2/3)
制:兼任省信访联席会议总召集人,直面群众诉求以锤炼群众工作本领;
基层蹲点制度:每年赴乡村振兴重点县驻点调研30天,将其报告作为省政府常务会议决策参考 。
结语:以历史担当完成政治嘱托
同志们,推荐祁同伟同志担任副省长,绝非出于个人私谊,而是基于汉东政法事业薪火相传的历史责任。
从梁群峰同志到在座各位,汉东政法系统历来有“大胆用人、规范用人”的传统。今天,我们若因个别争议而否定一名历经考验的干部,既是对历史的不负责,更是对未来的不担当。
我恳请常委会各位同志跳出局部争议,站在全省政法工作全局的高度,支持这项提名。让能干事者有机会,让干成事者有舞台,这才是对中央深化干部队伍建设精神的最好贯彻!”
高育良的话振聋发聩,对于干部人事问题,作为组织部长的吴春林自然也是要说两句的。
“作为组织部长,我始终坚持\"制度是钢,程序是铁\"的工作原则。
祁同伟同志的晋升动议,是经过省委组织部三个月的专题调研形成的正式提案。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五章第二十三条规定,其任职资格完全符合副省长的岗位要求 。具体体现在:
任职年限达标:祁同伟同志自2008年任省公安厅厅长,至今已满5年正厅级任职经历,远超\"五年以上正厅级\"的硬性标准 。
专业匹配度高:其政法系统履历覆盖公检法三大领域,尤其在公安系统主导的\"警务信息化改革\"使全省刑侦破案率提升27,公安部曾三次通报表扬 。
民主测评合格:在省直机关处级以上干部的匿名测评中,祁同伟同志获得826的\"优秀\"票,其中公安系统内部支持率高达913 。
但必须指出,组织程序绝非简单合规审查。我们在考察中发现三个待核问题:其一,关于2013年\"林城开发区土地置换\"中涉嫌违规审批的信访举报;其二,省纪委备案的\"政商交往负面清单\"中涉及山水庄园的3次非公务接触;其三,2014年光明峰项目招标期间公安系统异常通讯记录。这些问题已启动\"双轨核查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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