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少年英雄初长成(2/8)
是宿铁大刀,坐骑是他取名‘大牙’的可追风逐电的枣红千里良驹,身着衣紫腰金甲黑,再加上精弓利箭,眼看着一代意气风发、出将入相的奇才即将横空出世,可以说十分完美。只有一点不足,他越长越美了。
公元556年,十四岁的高肃跟随斛律光跨黑水,击柔然大漠兵,得到一个机会可以率军挑战,苦学多年终于可以一展身手,他很珍惜这个机会,希望胜利,或许是失败,但当他身着铠甲,拎着大刀,揣着紧张激动的心情出阵庄严宣战时,一个他根本没有料到的状况出现了,突厥没有一人应战,反而互相招呼出来看这个出现在战场上的小美人,他特意制作的丑陋黑甲丝毫无损他的容颜反而更加衬托出他的稀世美貌,风调开爽,器彩韶澈,音容兼美,这样的绝色美少年谁会与他兵戎相见?敌人都来围观,却没有一人举兵器应战。对方不举兵器,高肃便不能攻战。他的第一次领兵就是这么乘兴而来,败兴而归的草草收场。比打了大败仗还要更加使人郁闷。对于这种情况,身经百战的段韶、斛律光也始料未及,想不到对策。自然,后来高肃以青巾蒙面终于开始了他的首次冲锋陷阵,像他所向往的历代英雄那样征战沙场。虽然是在军戎中成长,但是首次亲身的征战才让高肃明白了两个问题:首先,当个英雄并没有他所想的那么容易,英雄不是凡人。他从小便喜欢听武将英勇的故事,有如长阪坡恶战,赵子龙七进七出,听了便是十分向往,钦佩这些将士的勇武难挡。但当自己首次亲身面对着敌军的千军万马,亲眼看着如林如雪的刀枪兵刃,仅管他算是天生十分胆大的。可是那一刻竟也感到手脚发软,心里发虚。原来要将自己的血肉之躯冲进刀枪兵马之中需要比他所想的还要更多得多的勇气。然后,他更明白原来当个英雄并没有他所想的那么难,英雄亦是凡人。当他陷身千军万马,刀光剑影中与人厮杀,便只剩下两个选择,要么当英雄,要么死。
到了十月,北齐打过几次大胜仗之后,突厥兵被打退,高肃回到军营时收到三弟宇文觉辗转送来的书信,西魏宇文泰病逝,时年尚不满十四岁的第三子宇文觉承继了太师之位,因此幼年时所定的七年之约延迟一年。
南梁经‘侯景之乱’后,形成两支大的队伍,一支是梁驻关将领扶助萧渊明的王僧辩,一支是从村官在讨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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