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 伟大的灵魂(6/8)
更大的问题在于:周五交初稿,现在是周二晚上,论文字数0。
在接下来的60多个小时里,安布罗斯和罗莎琳德一边进行最后的实验,一边画图,一边站在实验台旁疯狂码字以避免睡着。死线就是生产力,他们竟然真的在周五下午把论文初稿发出去了。论文被接受,和另外两篇一起发布了,尽管所有三位审稿人都指出这篇初稿写得极其糟糕。
两天半里累得迷迷瞪瞪的两口子表示:还要啥自行车啊。
鲁夫昆:
流浪到科学界的嬉皮士
鲁夫昆是1952年出生的。在嬉皮士风潮最盛的60年代末、70年代初,鲁夫昆正是意气风发的男大,顺理成章地沾上了一点嬉皮士的风气。
1973年,留着长发的鲁夫昆从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毕业(他爸也读的这个学校,他自己也出生在伯克利,老土着了),拿了个生物物理学的学位,但也不急着找工作,而是买了一辆蓝白相间的面包车,沿着美国西海岸漫无目的地兜风。
据鲁夫昆后来在访谈中回忆,他当时去面试了一家核电站、试着去当电台dj(可能都没面试上),最终在酒吧喝酒时,得到了一份种树的工作,而且种树工几乎都是满怀理想的年轻嬉皮士。
种树的回忆,后来被鲁夫昆反复提及,也成为鲁夫昆女儿小时候最喜欢的睡前故事,“种树合作社是工人所有,讲环保、讲性别平权,白天在陡峭的山坡上淋雨挨冻种树,晚上在帐篷里喝酒”。
在用1年时间种了大概5万棵树后,种树小能手一路向南流浪到玻利维亚,偶然看到了《科学美国人》这本杂志。在看了一天一夜之后,他意识到“是时候回去了”。于是,这个世界少了一位植树达人,多了一名科学家。
关于当流浪嬉皮士的经历,鲁夫昆还是蛮感慨的:“当流浪者和当科学家没啥不同,都是跳上一辆公共汽车,不知道这辆车或这个实验会把我带到哪里去。”
今天的鲁夫昆还有一些嬉皮遗风。根据实验室成员泄露的情报来看,鲁夫昆可能是“哈佛赌王”——每当学生、博士后提出什么想法,鲁夫昆都会说,“行,我赌3美元”。
线虫和星空,我都研究
这名分子生物学家并不满足于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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