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识食物者为俊杰(2/4)

    给它炒至上色后再把香料——花椒,八角,桂皮,香叶放进来,继续小火慢慢地翻炒,把香料的香味炒出来,炒香后沿着锅边淋入少许的黄酒去腥。

    接下来往锅中加入开水炖煮,炖煮过程中加入食盐和胡椒粉。

    因为刚才炒出来的糖色是不会有甜味的,需要再加入一勺白糖,搅拌搅匀后盖上盖子小火烧至半个时辰。

    半个时辰转瞬即逝,于知乐打开盖子,吸了一口气。

    “哇,好香啊!”

    她用筷子把香料都夹出来,大火把汤汁收至粘稠,最后撒上小葱花点缀。

    于知乐趁热夹起一块红扑扑,亮晶晶,颤巍巍的猪蹄。

    第一口抿到肉皮,用牙齿轻轻往下纵切,下面一层是肥肉,肥而不腻。

    再下面一层是瘦肉,入口即化,软烂入味,香味十足。

    经过长时间的炖煮,脂肪已经大部分融化,留下的是满满的胶原蛋白与恰到好处的油脂香,咀嚼之时,丰富的胶原蛋白在口中缓缓释放,口感独特,带着一丝黏腻感又不失顺滑。

    “好吃!比周慎行那个大猪蹄子的手好吃一百倍!”

    “此味只应天上有,人间难得见几回。”

    于知乐端着一盆红烧猪蹄走到院子里。

    “煤球,糯米,快来,有好吃的!”

    一黑一白两道身影不知从哪个角落里蹿了出来。

    “来,让我们红尘作伴,吃的白白胖胖!”

    周慎行依旧蹲在大树上,盯着院子里的动静。

    “太过分了!就没有人管管我的死活吗?”

    “一个两个的净逮着我欺负。”

    昨晚让大哥给他留饭,别说饭了,米汤都没剩下一口。

    “不管了,美食眼前过,只看不吃是罪过。”

    正所谓,识食物者为俊杰。

    吃货的人生格言,今天吃喝不努力,明天努力找吃喝。

    思及此,趁着于知乐不注意,周慎行偷偷溜进了厨房。

    他急不可耐地夹起一块猪蹄,一口塞进嘴巴里。

    酱汁紧紧包裹着每一块猪蹄,每一口都能品尝到层次分明的味道,既有猪蹄本身的醇厚,也有酱汁的浓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人气小说推荐

吃呆的修仙
吃呆的修仙
关于吃呆的修仙:在修仙界以剑为尊的天元大陆,罗冲是个格格不入的异类——他靠一柄庖丁刀剁椒斩情,凭半锅佛跳墙焚天煮海。世人唾弃的“灶台修士”,却是上古食神宗最后的传人。食修一脉,以味入道情丝作引,因果为肴这锅烹了三百年的醒魂汤,揭盖时腥香燎天——“灶君睁眼,腥火燎原!”
喜欢宫本的雷五行
红楼:逐出家族后,我漠北封侯
红楼:逐出家族后,我漠北封侯
蓝星二代贾珏胎穿红楼,成为了贾家的旁支族人,因为父母双亡,家中颇有浮财,而被宁荣二府觊觎,设计陷害逐
眉油酥脂
我成为了诅咒教授的犯罪顾问
我成为了诅咒教授的犯罪顾问
关于我成为了诅咒教授的犯罪顾问:原文“成为莫里亚蒂教授的可能性”阿德勒只是批判了一款基于夏洛克·福尔摩斯的神秘女孩游戏的开发。“但我为什么会穿越进去!”穿越了一名叫艾萨克·阿德勒的人。穿越就穿越,为什么艾德勒本人这么多事,并且刚开始就遇见最终大boss?不仅如此,为了拯救这个世界,还需要完成任务。如此一来,成为这个扭曲世界的真正可能性。致以最美好的祝愿,艾萨克·阿德勒先生。
哈基东
铸命成剑,斩魂登仙
铸命成剑,斩魂登仙
简介:景迁的识海之中,升起了一道碑,这碑上,勾勾画画,写的都是自己的命。当命数与法则交汇,篆刻于命碑之上,铸命成剑,斩魂登仙推荐地址:2w0-195646
派大康
历史:皇帝吃糠咽菜,你顿顿有肉?
历史:皇帝吃糠咽菜,你顿顿有肉?
穿越成死囚,正在流放的路上,林峰整个人都不好了。 好在觉醒了‘声望系统’,只要收服手下,就能获得一日三餐的炸鸡全家桶。 于是,林峰依靠着炸鸡可乐,在边疆圈地为王,过上了土皇帝的生活,本想着就此逍遥一生,奈何手下主意太多。 “大当家过得太苦了,连个暖床的人都没有!” “没错,最近皇帝选妃,有一批美人经此路过,全部抢回来!” “大当家过得太苦了,只能住在边疆不毛之地。” “没错,我看那中原之地,皇宫就
三十夜
全球警报,那个男人下山了!
全球警报,那个男人下山了!
五年前,他是江州顶级豪门小少爷,被爷爷丢给一个糟老头子,上山修行五年。五年后,他医武双绝,重回都市,却惊觉满门被灭,唯留七个貌若天仙的嫂嫂苦苦支撑!“灭我满门,欺我嫂嫂?”“管你顶级富少,武学翘楚,人脉通天,我一声令下,叫尔等倾巢覆灭!”至尊归来,林星云纵横都市,谁挡谁死!
小猪肘子
绝世:我成了霍雨浩的黑化人格
绝世:我成了霍雨浩的黑化人格
【斗二】+【黑化】+【坚定反唐派】 霍雨渺穿越绝世唐门,成为霍雨浩心中的黑化人格。 在感同身受霍雨浩童年
又池
开局就要离婚,科研军嫂怒了!
开局就要离婚,科研军嫂怒了!
关于开局就要离婚,科研军嫂怒了!:[年代+穿越+金手指+养崽崽+敛财小能手]剧情一:“喂,听说了吗?江璃那懒婆娘炸尸了,居然破天荒的给两个孩子做肉吃,做新衣服!”剧情二:“老天啊,不得了了,江璃那懒婆娘赚钱了,还是一百块的大钱,这老周家出金疙瘩了!”剧情三:“不得了了,不得了了,上面领导开小车来嘉奖江璃,听说她又干了不得了的事了。”剧情三:“唉……你说当初明明是全村最懒的婆娘,大家都看老周家笑话,怎么一下子江璃就成了香饽饽,会赚大钱了呢?”总而言之一句话,就是活得叫你羡慕,叫你嫉妒……一睁眼,江璃成了六十年代全村最懒婆娘、反派的恶毒亲妈。无痛得子,丧偶式婚姻,没有丧尸的和平时代,末世科技达人江璃表示满意!等等……这些名字怎么有些熟悉?!卧槽!这不是她看过的炮灰年代文吗?男主是她老公周博川,女主是她同父异母的妹妹江燕,而她是惨死的炮灰女配江璃!她死后,女主接收了她男人,养废了她一对儿子,然后拿着她的宝藏,走上了人生巅峰!!!而她的两个孩子更惨,成为女主一对龙凤胎的对照组,人家有多成功,她的两个孩子就有多惨!!!放她娘的狗屁!!!这一次她活得好好的,看她怎么活成让女主羡慕嫉妒的人生!!!
炸毛的猫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