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实力说话(1/5)
空城酒吧。
“嗨,听说今天夜场将有两个乐队在这里pk,是真的吗?”一个小青年醉醺醺地揽着着个姑娘,晃晃荡荡走过来,一屁股坐到吧台椅上,开口问道。
他穿着跟打翻了颜料一样的花衬衣,还特意敞开露出胸毛,下身搭配浅蓝色休闲裤、牛皮靴,头上一顶绿帽子,这是站在70年代潮流尖端、酷得掉渣的“型男”。
“没错,你们有热闹看了,等着吧。”服务生见怪不怪。
他连穿宫廷开裆裤的都见过,别说这打扮了。
70年代的审美完全可以挑战后世的想象力。
服务生抬头看了下钟表,又补充道:“还有半个多小时。”
“要替下谁?”小青年身旁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姑娘问道。
“风城火焰。”服务生擦着仿佛永远也擦不干净的杯子,“最近他们做原创,效果太差,老板已经决定替换他们了。”
“不会吧,你们怎么能替换托马斯的乐队?!”姑娘惊讶地说道,眼中是不可思议,“我和我的朋友们都是托马斯的歌迷。”
“歌迷?”服务生笑了笑,特意瞅了一眼青年人的绿帽子,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感觉很扎眼,他不便再接话了,再说下去就得罪人了:托马斯的歌迷不能叫歌迷,应该叫迷妹。
如果托马斯愿意,这个姑娘分分钟能给小青年戴上一顶更加绿油油的帽子。——当然,绿帽子的梗美国人不知道,如果知道的话,一定会这么说的。
年轻、俊俏、能唱情歌、还是豪门公子,托马斯在姑娘中的名气比他的那个扑街乐队强的太多了。酒吧二层一个雅座。
在这个角度能完整地看到舞台,是个绝佳位置。
乔治·托马斯并不是太赞同儿子走音乐这条路,他身家豪富,产业众多,本来有意让儿子大卫接班,扶上马送一程的。结果,从小到大一直非常的听话的儿子,听了他的人生规划和建议,在思考了一周后,给他一个答复:想先做几年音乐。
大卫不是固执孩子,如果做父亲的坚持让他现在就接班,大卫也不会反对,但乔治哪里忍心拒绝儿子小时候的梦想。
儿子早晚会接班,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他想先追求下梦想,就让他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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