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vaecn文章2013.3.9-2014.5.14(7/10)
吃喂它喝。最雷的是上语音课的时候,许嵩居然把这只狗装进纸袋子里,带进了教室!幸好狗还比较配合之后狗被宿管发现,无情的带走了。然后大家知道那只狗叫什么吗?那只狗也叫格洛米
许嵩为人大方。我们寝室除了他,都不是本地人。他也经常邀请我们周末去他家玩。每次许嵩妈妈也就是阿姨,都给我们准备很多零食的,然后被我们一扫而光而后看电视的看电视,玩游戏的玩游戏,录歌的录歌,就跟自己家一样。而我最嫉妒的就是他家那钢琴,每次都要求许嵩弹一段。之后就一起去ktv唱歌啊什么的,到了吃饭的时候,许嵩也早已定好饭馆,我们直接去吃就ok了!
好了。先写这么多,我学理的,文笔很烂!大家就凑合着看吧,下次再跟大家说说他学习啊,音乐啊什么的。有什么好的意见请留言吧!
附上寝室合影一张,猜猜哪个是脚头!
永远的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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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同学,自然要来说说许嵩的学习了。
大家都知道《把伤痕当酒窝》,那是许嵩在高中时候写的一篇文章,之后大一的时候他妹妹说这篇文章成了他们高考模拟题上的阅读理解,还把试卷寄了过来。我们看过之后纷纷惊叹。不过最搞笑的是,许嵩当时做了上面的试题,结果答案还没对到一半之后我们又从辅导员那得知他小时候就在萌芽、合肥晚报什么的发过文章,然后又是网页设计大赛得过奖,钢琴多少级,等等等等。要不是辅导员告诉我们,我们还真不知道。真是牛人一个。
应该大一,是许嵩在学校学习上最勤奋的时期。那时音乐对许嵩来说是随便玩玩,学习才是最主要的。我们校区在郊区,除了学校,周围遍地是荒草。冬天的时候很冷,头天晚上倒在阳台的水,第二天早上就可以溜冰了。要说大家都起床去上课,那也没什么,但许嵩身为班长,每个星期二(具体星期几忘了)都要比我们早起一个小时,去参加辅导员的会议。然后会开好了,回到寝室我们还在睡觉,再把我们叫起来一起去上课。现在说到这件事,许嵩都还是不能释怀。不过,等到大二的时候,这个会议就被取消了。而这个画面也就成了许嵩蜷缩在床上安静地看着安妮宝贝
许嵩去上课永远都是最后一个离开寝室的。每次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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