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兄弟齐心(3/5)

打上去如泥牛入海,挑战各个门派,鲜有人能破,名声大噪,甚至于一度登上龙虎山,在上面打了三天三夜,最终安然无恙的下了山。不过最后却遇到了牛小蛮,牛小蛮乱拳齐出,拳便将这不朽铜人打的全身破败而死。

    苗素衣叱咤一声,手中一柄蔷薇剑游龙回环、寒光闪烁,以一人之力对上三尊黑甲士,凭借精妙剑招,一时之间不落下风,身姿婉转腾挪,飘然之间白色衣裙飘动,就好像一朵百合花,纯洁、清香。

    花上染血,敌人的血。白色的花,猩红的血。红与白的鲜明对比,显出一种炽烈的绝美,好如盛放,夺目而惊艳。

    苗素衣越来越有传说中白蛇的那种动人心魄。

    侠客,本就是从鲜血之中涅盘而出的一种高大象征,苗素衣已有了那种气魄。

    粉色的剑,就像情人的双唇,让人沉迷到最美好的梦境之中,但那梦已不美好,因为情人剑已不像美人的红唇,而是毒蛇的信子,那梦已成噩梦,是敌人鲜血染成的噩梦。

    倘若天公大义、人间道理已不能为自己打开一条路,那么杀吧,以暴制暴、铺一条血色的崎岖之路,脚踩着黑暗阴森的地狱,仰望头顶永恒光明、永恒完美的天国,要么下地狱。要么上天国。解脱的一刻未到,杀戮便永不停息,直到最终找到归宿。

    曾爱财真的很有财,他有财,所以他有一柄好刀,无数人辛辛苦苦赚一辈子钱也买不起的一口宝刀,一柄金丝大环刀。他很胖,所以他很慢,他慢但他的刀很好,他的刀法也很好,所以他杀的不慢。

    因为他一边用硕大的金丝大环刀狠狠的砍杀,一边打出一枚一枚的金钱镖。他发镖的速度太快了,而且很准,专打眼睛和咽喉。他的身上更不知道有多少的金钱镖,他的钱袋不空,恐怕那镖永远也打不完。

    没办法,他有钱,所以他就有无数的金钱镖,他有金钱镖在手就能用出通天金钱手。

    一个浪子通常不怎么有钱,所以他只能穿粗布短衣,脚踩着一双草鞋,手中拿着一柄卷了刃口的朴刀。他人快,刀快,杀人更快。朴刀割开人的喉咙,因为刀卷了刃口,所以那伤口翻开,就像爬着两条血色的大蜈蚣,格外的触目惊心。

    他是一个浪子,一个跑得快、很没钱却活的很自在的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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