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会做生意的葡萄牙人(4/5)
话,西班牙人对前来马尼拉贸易的葡萄牙人很是反感,认为他们就是一群赤果果的吸血鬼,狡诈而贪婪,远不如大明商人诚实守信,更是一度冲击了马尼拉市场原有的贸易信用制度,破坏了马尼拉既有的商业惯例。
在澳门葡萄牙人掺和马尼拉贸易之前,一直存在着一种良好的贸易信用制度,即在贸易中出于资金的问题,买方可以向卖方赊账,等下次来贸易时收取现款。
这在大明商人与西班牙人之间很普遍,西班牙人可以不用预备多少资金,便可以拿到大批货物,运到墨西哥等地出售,赚取巨额利润,在大帆船返航后再将货款支付给华商。
但葡萄牙人就显得简单粗暴,“不准买方信用赊账”,使得这种早已建立的信用制度被破坏了。
而且,大明商人一般贸易往来之间,要价合理,给西班牙人留有充足的赚钱空间。
但葡萄牙不同,仗着特殊的身份地位,要价极高,使得马尼拉的西班牙人失去更大的获利空间。
他们作为西葡共主王国的子民,可以理所当然地长期居住在马尼拉(西班牙殖民当局为了限制华商的势力增长,曾颁布法令禁止华商长期留居马尼拉),即便所载运而来的货物卖不出去,也丝毫不会让价出售,而是一年又一年地将货物储存起来,以待高价出售。
葡萄牙人这些经营行为对西班牙人的冲击很大,使得“原来为他们(西班牙人)所赚的钱,现在为葡人所赚”。
曾有西属菲律宾殖民官员直言不讳地向王室报告说:“与澳葡的贸易是十分有害的,不仅澳葡态度不友好,而且因为他们抬高货物市价,搜取利润,从而榨干了这果(马尼拉)市民的财富。”
有记录表面,在两年前(1625年),澳门殖民当局就从马尼拉贸易中获得超过四万比索的税收,他们用这笔钱不仅支付了大明朝廷所要求的地租费用,还清偿了地方殖民政府近半的债务。
有记载的年份情况表明,1602年从马尼拉流入澳门的比索银币为两百万,1604年达二百五十万比索。
虽然,其中大部分比索银币以货物款项的名义流入到大明境内,但葡萄牙人在其中却获得了难以想象的贸易利润,使澳门成为葡萄牙人海外殖民领地中一颗最为璀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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