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东方希望号”(2/4)
的屯门之战,葡萄牙人惨败于明军之手,切实领教了这个东方帝国的厉害。
也就是说,在武装殖民行动失败后,葡萄牙人不得不放低了姿态,转而采取对大明持顺服的态度。
在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葡萄牙人通过贿赂的手段,并许以每年缴纳白银五百两为条件,在壕镜上岸,并私自开展贸易活动,建立定居点,从而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他们的东方贸易。
不过,壕镜的领土主权仍在大明手中,临近的香山县派驻官差,设置提调、备倭和巡缉等三个行署,同时指派海防同知和市舶提举进驻澳门,管束葡萄牙人的商业及陆上行为。
也就是天启年间,海防松弛,管理不到,使得壕镜的葡萄牙人逐渐获取了一些自主权,甚至还在1616年,偷偷地委任澳门总督。
更甚至,数年前,为了应对荷兰东印度公司的入侵,不顾大明禁令,修筑了壕镜城墙和数座炮台。
不过,大明地方政府在对葡萄牙人的违禁行为予以申斥和警告后,他们还是很紧张,更担心大明政府会直接将他们驱逐出壕镜。
为了讨好大明政府,去年,壕镜殖民当局应大明所请,派出了以公沙·第西劳和陆若汉为首的武装志愿小队,带着十余门火炮前往北京,以示支持大明抗击清虏的行动。
这般举动,除了想缓和葡萄牙人与大明之间的关系外,壕镜殖民当局还试图获得大明中枢政府的允许,可以前往大明更多的港口甚至是内陆腹地进行贸易往来,以弥补日本市场衰败而造成的商业损失。
两个多月前,孟胜新在“利顺行”的牵线搭桥下,成功地与葡萄牙人达成了一批火器购买协议。
是时,他又提出,想雇用葡萄牙人暂时闲置的商船运送移民前往新洲大陆,而且给出一个令人难以拒绝的高价,这立时让葡萄牙人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鉴于日本幕府政府对葡萄牙人的态度愈发疏远,甚至可以说是隐隐排斥,屡屡限制葡萄牙商船入港的数量,致使双方之间的贸易出现了剧烈的波动,造成很大一部分贸易商人没了生意可做。
如今,这个所谓东方华夏新洲大陆殖民公司愿意出高价雇用他们葡萄牙人的船只,可以说给了葡萄牙人一次业务拓展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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