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嗜血(2/4)
,不是说拿着斩骨刀一通乱砍就可以分好的。
不经常下厨的人,你去剁个鸡都费劲,更别提身形巨大,体重百斤,骨头硬了不知道多少倍的成年人类了。
经年的老杀猪匠,也得两三个人配合,耗时十来分钟,才能把三四百斤的适龄肉猪,整体分解成一块块不同的售卖部位。
但那是至少成百上千条肉猪磨炼而来的经验,一般的杀人犯,可没有这么优渥的练习条件。
如果再加上宰杀活猪的时间,起码也需要半个小时以上,要不然过年的猪也不会是四大难按之一了。
通过监控,再结合尸块,刘正值可以推测出受害人身高大概一米七五,体重一百二十斤左右。
那么预估凶手作案的时间,不会低于一个小时。
受害人新鲜的尸块上,切口断面光滑圆润,几乎没有在其他地方发现多余的刀痕,显然全是庖丁解牛一般,沿着骨骼的连接缝隙处下刀。
而凶器,大概是行李箱里一柄长二十三厘米的水果刀,并非什么斧头电锯斩骨刀。
由此可见,凶手不仅手脚非常麻利,而且熟悉人体结构,下刀稳准狠,心理素质更是极其强大。
这已经不是惯犯能够解释的通了。
特别是对于凶案现场的处理,让刘正值这样的老刑警,也有些摸不到头脑。
受害人正常进入酒店房间,然后不算正常的出来,基本能够推断,酒店房间便是第一案发现场。
无论是杀人还是分尸,都是发生在这个房间里。
但是警方进入房间之后,看到的却不是什么鲜血淋漓的凶案现场,而是一个正常的未入住的房间。
甚至房间卫生收拾的比常规保洁还要整齐干净,房卡也是贴心放置在了进门的插卡取电开关上。
这样房间到期之后,酒店服务人员一般也只会认为房客是有急事离开,来不及退房,并不会认为房客出了什么意外。
把现场收拾成这样,耗费的时间恐怕半个小时也不够。
再三确认没有搞错房间号之后,刑警便硬着头皮进行了勘验。
凶案痕迹检验,最关键自然是指纹,血液,组织,毛发,分泌物等。
现场除了些许毛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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