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亡书(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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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律严苛。”
秦越人通过对方的微表情,看出游徼的图谋,板着脸说道:“宗室公子犯法了,照样受到惩罚,何况是普通的乡里小吏。”
游徼的脸色一变,看向秦越人的眼神,多出了几分诧异。
以前百试百灵的办法。
用军队武夫的身份博取同情,怎么在秦越人面前失灵了。
“我”
乡史更急了。
“已经处罚过了。”
游徼又用另外一个办法,掩盖过去:“丢失了公器,赀两盾,一盾是三百八十四钱,两盾是七百多钱,乡史已经交了半两钱。”
秦朝的官员出现失职。
一般有两种处罚,一是罚钱,二是行政处罚。
乡史主动交了罚钱,就不会对他进行行政处罚。
“正是罚了两盾。”
乡史急忙辩解:“当时负责押送户计簿的人,是一名叫做婴的戍卒,还是骊山陵的戍卒,正好征调到乡治所修夯土墙。”
“婴驾车运送一批公文,结果翻车了,公文掉进渭水全部冲走了。”
乡史抱怨道:“婴的驾车本事不行,丢失了公文,却让我罚了两盾,那可是七百多钱啊。”
“闭嘴!”
游徼瞪了乡史一眼,恼怒他说出来谁丢了公文。
瞬间就让秦越人抓到了关键点。
“婴?”
秦越人看出了年轻乡史的疏忽,找到一个突破口:“婴住在哪个闾里?我是奉了骊山令的命令过来查案,这个运送公文的戍卒婴,需要带回去审问。”
乡史吓得浑身一颤,意识到自己说错话,只能尴尬一笑。
游徼无奈,只能说出婴的住所:“婴等戍卒还在修建鸿门乡的夯土墙,住在附近的一个北平里,具体借住在哪户人家的家中,就不知道了。”
“北平里”
秦越人得知了关键证人的住所,立即前往了闾里,离开以前,嘱咐了英布一句话。
“你在乡治所的塾坐着,注意游徼等人的动向,避免他们暗中出去杀了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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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秦朝丢失了公文,叫做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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