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常州离奇纵火杀人案2(1/5)
法医解剖室的荧光灯在不锈钢台面上投下冷光,李曼莎的尸体静静躺着,颈侧的刀伤像道扭曲的唇,永远定格在发出无声呐喊的瞬间。陈立峰盯着病理报告,指腹划过“烧伤程度3°,无生活反应”的字样——凶手在她死后才点燃酒精,与其说是毁尸,更像是某种仪式性的发泄。
“死亡时间精确到9:00-9:30,”法医摘下手套,“胃内容物显示早餐摄入后约1小时死亡,符合她8:09回家吃早餐的时间线。” 他指向颈部伤口,“这道切口切断了颈内静脉,导致快速失血。但奇怪的是,伤口边缘有锯齿状毛边,和现场的剪刀型号吻合——凶手是用剪刀反复刺击,而非一刀致命。”
陈立峰皱眉。剪刀作为凶器,通常用于临时起意的犯罪,但现场却有精心准备的酒精和布料,这种矛盾让他想起三年前的商场纵火案——凶手用灭火器砸晕受害者后,特意去便利店买了汽油纵火,只为掩盖真正的杀人动机。
刑警队办公室,投影仪正在播放小区监控录像。8:09分,李曼莎穿着浅蓝色连衣裙,拎着印有“晨光包子”字样的塑料袋走进单元门,马尾辫随着步伐摆动。8:20分,画面右上角出现个模糊身影,穿灰色t恤、戴棒球帽,低头盯着手机,尾随进入单元门时,门禁卡刷开的瞬间露出半张脸——皮肤黝黑,左眉上方有颗黑痣。
“这人在8:15分就蹲在单元门对面的自行车棚,”技术员小吴暂停画面,“李曼莎进入后五分钟,他才跟上去,像是在等她放下警惕。”
陈立峰记下特征,目光转向大门钥匙的特写照片:铜制钥匙环上刻着“z&r”,是张恪然和李曼莎英文名的缩写。钥匙插在锁孔内,齿纹朝向内侧,说明凶手离开时并未拔钥匙——这个细节让他想起去年的入室抢劫案,凶手为了制造“主人临时外出”的假象,故意留下钥匙,却在慌乱中插反了方向。
“张恪然说,他们家从不反锁大门,”陈立峰敲了敲桌面,“因为孩子每天放学自己回家,反锁怕他打不开。但钥匙通常放在玄关柜上,这次却插在锁孔里……” 他忽然转向负责物证的小林,“钥匙上有几枚指纹?”
“只有死者和她丈夫的,”小林翻着报告,“凶手应该戴了手套,现场所有可能留下指纹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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