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常州离奇纵火杀人案2(2/5)
都被擦拭过,除了那个带血的钱包——但钱包内侧的血迹太浅,像是隔着布料蹭到的。”
张恪然坐在问询室,面前的一次性水杯已空了三次。他盯着自己映在桌面的倒影,声音沙哑:“曼莎平时连快递员都不让进门,必须放在代收点。上周有个修电视的师傅来,她也是让我请假回家盯着。” 想起妻子总说“防人之心不可无”,他喉咙发紧,“可这次……钥匙在锁孔里,说明她开了门没拔钥匙,凶手可能骗她说‘楼下邻居’或者‘物业检查’。”
陈立峰点头,递过现场照片:“你看厨房的早餐袋,豆浆喝了一半,油条剩两根,说明她进门后正常吃早餐,凶手是在她放松警惕时进入的。” 他指着照片里的洗手台,“卫生间的毛巾架上挂着干净的擦手巾,凶手可能假装借水喝,或者说手机没电要充电,这些都是常见的骗开门理由。”
张恪然忽然想起什么:“曼莎的手机密码是儿子的生日,0517。凶手用她的手机发短信,肯定知道密码。” 他掏出自己的手机,锁屏是儿子骑在曼莎肩上的照片,“我们俩的手机密码都是孩子生日,她总说这样好记……” 话音未落,他突然愣住——如果凶手知道密码,要么听过他们谈论,要么长时间观察过李曼莎输入密码。
技术组传来消息:李曼莎的手机在9:07分发送短信时,正处于飞行模式,直到9:10分才恢复信号。“凶手很谨慎,”小吴分析道,“作案时关闭网络,避免来电干扰,完成后打开飞行模式发送短信,再迅速关机,让信号最后定位在案发现场。”
陈立峰盯着时间轴:8:09李曼莎回家,8:25凶手进入,9:00-9:30杀人,9:07发送短信,9:30左右放火离开。四十分钟内,凶手完成了袭击、控制、杀人、伪造现场、纵火等一系列行为,动作熟练得不像初次作案。
“查一下李坤的背景,”他忽然说,“那个9:37分离开小区、拎着塑料袋的男人,工厂工人应该有劳保记录,看看他是否接触过剪刀、酒精等物品。” 想起便利店监控里的灰衣男子,他补充道,“还有对门的陈维,虽然有不在场证明,但他说案发前一晚没回家,去哪了?”
夕阳给案发现场镀上血色。陈立峰蹲在玄关处,模拟凶手的行动路线: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