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6章 武文世王公传(下)(1/8)
临邑殇公子曹上,早年去世。太和五年(公元231年),他被追封谥号,但没有留下后代。
楚王曹彪,字朱虎。建安二十一年(公元216年),被封为寿春侯。黄初二年(公元221年),他的爵位提升,改封为汝阳公。黄初三年(公元222年),被封为弋阳王。当年又被改封为吴王。黄初五年(公元224年),改封为寿春县王。黄初七年(公元226年),又改封为白马王。太和五年(公元231年)冬天,曹彪来京都朝见。太和六年(公元232年),他被改封为楚王。当初,曹彪来朝见时,违反了禁令。青龙元年(公元233年),他被有关部门上奏,皇帝下诏削去他的三个县,共一千五百户。青龙二年(公元234年),大赦天下,恢复了他被削去的县。景初三年(公元239年),他的封地增加了五百户,总共达到三千户。
嘉平元年(公元249年),兖州刺史令狐愚和太尉王凌密谋迎接楚王曹彪到许昌,企图拥立他为帝。这件事在王凌的传记中有详细记载。为了调查此事,朝廷派遣傅及侍御史前往曹彪的封地进行调查,并逮捕了所有与之相关的人员。廷尉请求将曹彪押解到京都治罪。于是,朝廷依照汉代燕王刘旦的先例,派兼廷尉大鸿胪持节赐给曹彪玺书,严厉斥责他,并让他自行了断。《孔衍汉魏春秋》记载了当时的玺书内容:“古代先王行赏时不会放过仇敌,用刑时也不会回避亲戚,这就是至公至正的道理。所以周公流着泪处决了管叔和蔡叔的罪行,汉武帝怀着悲痛断送了昭平君的性命,这些都是古今不变的常理。曹彪,你是国家的至亲,本应在外藩辅佐国家,却不能遵守王法,反而与奸邪之人勾结,与太尉王凌、兖州刺史令狐愚串通,图谋不轨,危害社稷,心中只有悖逆,毫无忠孝之意。如果宗庙有灵,你还有什么脸面去见先帝?朕深感痛心,你自陷罪孽,既然已经查明事实,朕也深感无奈。有关部门奏请将你交付大理寺治罪,朕考虑到宗族的情分,不忍心让你在市朝被处死,所以派使者赐书给你。你自己作孽,不是别人强加的,燕王刘旦的下场,你应该引以为戒。你自己好好考虑吧!”曹彪最终自杀。他的妃子和儿子们都被削去王爵,降为平民,流放到平原。曹彪的官属以下人员以及监国谒者,因为知情不报且没有尽到辅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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