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两种结论(1/4)
马胜利的电话打来时,梁震还坐在问询室里。
“姓名。“
”刘清明。“
”年龄。“
”23。“
梁震微微一怔,这是刚出校园没多久啊,居然就敢开枪。
“资料上说,你本来是分到市局的,结果最后下放到城关镇派出所,是得罪什么人了吗?”
“我不清楚,接到的分配单就是城关所。”
“你不好奇?警官大学优秀毕业生,我们分局也没几个名额。”
刘清明微微一笑,当然不正常了,他的名额被某个领导的子侄顶掉这种事,说出来谁信呐?
“这些事和今天的案子有关吗?”
“你会不会因此心怀怨恨,所以在行动中,冲动超过了理智?”
“我当警察,是因为喜欢这个职业,不是为了捞好处,也不是为了当官,如果分到市局,只能做做边缘工作,还不如下基层,更能做些实事。”
刘清明的回答滴水不漏,甚至让他产生了一丝欣赏,梁震有个错觉,自己面对的,不像一个年仅23岁的菜鸟大学生,而是5-60岁的社会老油条。
“那好,现在请你描述一下,今天晚上发生了什么。”
“7点40分左右,我们搭乘的110巡警7号车在辖区巡逻的时候,接到指挥中心发来的指令,要求我们赶到位于群众路的“金色年华”夜总会,处理一桩普通纠纷。“
”报案人称,他的同学,一名女大学生被夜总会欺骗,以招收服务员为名,行陪酒、陪舞之实。”
“甚至要求她出卖身体,取悦客人,我们赶到的时候,夜总会的保安,正在殴打报案人。”
“我们当即亮明身份,示警数次之下,主犯钱大彪依然阻拦我们的正常执法行动,并欲持刀行凶,我开枪示警,他步步紧逼,企图伤害我和报案人。”
“无奈之下,我只能开枪,击伤他的腿部,以制止犯罪,此事在场同事都可以作证。”
梁震带来的书记员一丝不苟地记下他的话,梁震本人听得很仔细,并没有出言打断。
“我们在二楼包房找到了受害人冯轻窈,当时她衣衫不整,神色惶恐,嫌疑人为男性,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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