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小山由来(2/3)
了,写对联了,都会找到鸣琴,来让他挥笔洒墨。
如此说下来,鸣琴是个,不折不扣的文化人,遵从着文化人,所有的脾气秉性,尤其是对自己,三个子女的教导,一直以儒家的文化礼仪,来要求三个孩子。
新中国成立后,鸣琴成了山后村公社上的,大队会计,在这个吃不饱的年代里,鸣琴虽然手上,或多或少的有些权利,但他从来不肯贪污,公家一粒粮食,哪怕三个孩子,都饿的头眼发昏,哪怕公社上的其他干部,暗示他好几次,可以把公家的粮食拿回家,但鸣琴也从未动过,一丝歪念,这也使得鸣琴,在后来的文革中,没有任何把柄,被造反派拿捏。
鸣琴与文店的媳妇刘氏,是本家人,鸣琴的大闺女春兰,与文店的媳妇刘氏,是出了五福的姐妹。
如今,春兰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按照村子上的风俗,这闺女的婚姻大事,得听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尤其是对于鸣琴家来说,闺女的婚事,必须得由鸣琴夫妇说了算。
鸣琴对三个子女的教育,还算满意,起码老大春兰,上完了小学,如今村子上办起了农中,春兰又继续跟着上农中,农中上了一段日子,村子上的学前班,正缺少老师,这个年代,能识文认字的人可并不多,是稀缺人才,公社的书记找到鸣琴,让鸣琴问问春兰,是否愿意,到村办的学前班当老师,教孩子们识字。
鸣琴问过闺女后,春兰犹豫不决,问了问自己在农中的老师,老师说,继续上农中,还能再深造,如果早早的下了学,怕是以后,再也没有读书的机会了。
依照春兰的意愿,春兰想着继续读书,起码上完农中,要是有机会,再继续上高中,读大学。但无奈,公社上的书记软磨硬泡,一个劲的,做鸣琴的思想工作,让鸣琴以公社的利益为重,以大局为重,发挥党员,舍小家顾大家的模范带头作用。还说如果春兰,要是去学前班教书,也给记工分。教书一天,记六分的工分,除此之外,一个月,给五块钱的工资,按照一个季度一发放。
公社书记,一个劲的鼓动鸣琴,说你看看你们家,两个男娃如今都好小,就指着你们两口子挣工分呢,两个人,养活这三个孩子吃饭,这太不容易了。要是春兰,也去学前班教书了,这不是替你们两口子,分担压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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