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3/9)
有些人则可以用来珍藏怀念。曾几何时,风萍不幸成了安悦生消磨生活的那个人,所以总觉得不够完美。如今她终于也沦为被怀念的那个,她昔日的缺点也就被过滤掉了。
安悦生的大脑就是PS工具,可以把一切棱角分明的记忆羽化。但或许是酒精在起作用也说不定。一个到酒吧买醉的男人,若没有女人让他失魂落魄,简直说不过去。
在喝酒这件事上,他天赋异禀,酒量绝佳,有千杯不倒的美名流传在外,无论是老板、同事还是客户都对他十分钦佩,但有时也挺烦恼的,比如今晚,想大醉一场都极为困难。他很努力地想要灌醉自己,但徒劳无功。回去的路上,又看见了不应该看见的人。
他以为自己眼花,用力眨了一下眼睛再看。
没错,正是风萍。
他想要下车,可是绿灯已开,出租车已经驶了出去,他只能目送她的白衣急速退去,隐没在夜色里。忽然之间,他感到胸口一紧,回忆像一条阴冷的蛇缠绕着他的心,酝酿了一整晚的情绪在这一瞬间到达顶点,他感到一阵强烈的恶心,急忙叫停车子,冲到路旁,翻江倒海般呕吐起来。
暮春时节,气温已经大幅度回升,但凌晨还是稍微有点儿冷。风萍把敞开的白色风衣紧了紧,风衣里是浅蓝色竖领衬衫,下穿西裤,走在夜色里,有一种秀挑洒脱之美。
她晚上和唐湛共进晚餐,心情颇有些感慨,又独自去喝了点儿酒。
他的思维真是奇怪,坦言很欣赏她,也很喜欢她,可是却并不希望她成为唐家的儿媳妇,这可真叫人诧异。换做三四个月前,她没准就要想歪了。
毫无疑问,唐湛是一个传奇。
他如有天神眷顾,在最好的年华里,拥有了人们梦寐以求的一切,甚至是他商业联姻的原配也早早去世。当然,这句话是媒体的刻薄,但联系到他日后的风流,倒也不算冤枉了他。在他风华正茂的年月,想必为女人的问题深深困扰。
想到这个,她不由得想起他那个活泼可爱的女助理,倒有好一阵子没有见过她了,貌似小报上说她住在伦敦。咦,伦敦?他最为人诟病的三个私生子不就住在伦敦吗?那三胞胎生得秾艳明俊、秀逸非凡,他们的母亲必定美艳动人。
她思维涣散,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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