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章 狼趾(3/5)
把它捧在手里,十根指头用力到发白,就像是捧着自己的命。
自离开洞穴时,他们完全是出自于谨慎与爱惜才把它们带了出来,毕竟想要弄到这些东西他们都耗费了不少力气,现在这些旁人不屑一顾的杂物成了他们最后的救命稻草。
四条腿的杀手并不着急,它们之所以一开始就袭击这个猎物群中较为强壮的一些就是因为这个,与它们寻常的狩猎方式不同,它们并不打算放过哪一个。
半兽人狼趾舒舒服服地躺在不远处的草丛里,溪水从他身边不足咫尺的地方流过,斑点蚊、蠓虫和蜱虫成团地在他的皮肤上钻来钻去,但那些累积了数十年之久今后还会继续堆积下去的灰泥就像一套坚实的盔甲那样阻挡着它们的进攻,它们试着寻找他的嘴、耳朵和鼻孔,但狼趾的嘴唇和耳朵都被厚实粗黑的毛发遮盖着,鼻孔是唯一的脆弱之处,所以狼趾会时不时地喷气,强韧的气流会把鼻子里的污垢和虫子一起冲走,然后深深地吸气,将清冷的空气和浓重的血腥味儿吸进自己的鼻腔。
他竖起耳朵倾听着那些悲惨的叫喊与可怕的咀嚼声,他的雇主异常欣赏他的计划,给了近一半的定金(不太符合规矩),但要求他弄来一个大族群,就是那种有着四五十只狼的群落,狼趾表面上表示同意内心却相当的不以为然,就连人类的雇佣兵也会在薪酬过低时主动索取更多的回报,狼也一样,你呼唤它们,让它们从暴风绝壁的那一边跑到这一边来,就得保证给它们足够的肉,而这里只有几个人,又很瘦,狼趾并不想从自己的口袋里摸出金币去满足狼群的大胃口,所以最终他找到了一个小狼群,可能是分群后的新狼群,又因为意外的事故或者灾祸只剩下了三头成年狼和五只幼狼。
狼趾的母亲是兽人的人类女奴,而他的父亲是部落的祭司,他本可以借着这个身份在同样卑微和低贱的半兽人中获得一个比较好的位置,但值得惋惜的是,他的部落被另一个部落侵吞了,他的父亲和他所有的孩子被选中作为献祭的祭品,如果他不是还有个漂亮又愿意舍命帮着自己孩子逃走的母亲,他也已经死了。
他逃出来,身无寸缕,只有一个流动着人类和兽人血脉的强健身体,他的头颅更靠近兽人,以至于他没办法混入城市与聚居地,他只好栖身于那些人类鲜少踏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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