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第二十八章(2/4)
小伙伴们都在努力,王雱也没落下,他每天除了腾出空来指导指导自己的“书童”,剩下的就是读楼先生给他挑的书。楼先生家中藏书丰富,是沈括的最爱,可这对王雱来说简直是天大的噩梦。
主要是,他不知道该读到什么程度,一不小心就会暴露自己已经把它全背下来的事实。记忆力好得差不多过目不忘也不是他的错,对吧?
偏楼先生这人外表看着清正严直,实际上可狡猾了,表情永远跟他爹一样深沉莫测,压根瞅不出他到底满意还是不满意。若不是王雱偶然听到楼先生在和杨适先生他们吹牛逼,他都不晓得自己的表现又超前了。
王雱痛心疾首!
这世道到底咋了,怎么一个两个都这么奸诈狡猾!诚实点坦然点不好吗!简直世风日下,人心不古!
在王雱腹诽着完成课业的时候,沈括也回到了鄞县,恢复时不时往海边跑、时不时和王雱探讨新作大纲的状态。
太宗时期朝廷一直“禁海贾”,也就是禁止民间私自搞海上贸易,不过太宗以后松缓了一些,虽然明面上还是不许,但海上往来还是有的。
沈括还是个半大少年,又整天拿着本本子写写记记,船工们对他没有太多警惕心,大多时候都会满足他的好奇心。沈括把资料攒齐了,开始理顺故事大纲创作名叫《黄金国》的新作。
这次故事的主角是个家产快要败光的败家子,他因为欠下一身赌债害怕债主上门,连夜跟着海船出了海,一路上遇到各种奇闻异事,最终抵达了传说中的“黄金国”,满载黄金、珠宝、香料回国。
这还不是结局,结局是败家子又被赌坊骗光了家财,他的儿子却将他随手带回来的种子种出了新的粮食,其中一种粮食颗粒分明,莹泽如玉,众人见了大为惊奇,命名为“玉米”;还有一种粮食长在地上像绿油油的杂草,拔起根茎一看却能发现底下长着一大串瓜状物,掰开一看,肉质微红,还渗出些许乳白色汁液,因此有人将它称为“地瓜”,也有人将它称为“红薯”。
这两种植物极易生长,山地与房前屋后都能轻松种植,很快成为大江南北的口粮之一,败家子的儿子也因此而名扬天下,甚至还被官家召见。
结局这一笔,是王雱给沈括提议的。沈括非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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