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裴权(3/4)

脸上的震惊之色却是怎么也掩饰不下去。

    “这是好诗,绝好的诗赋啊!”

    见到裴权这个反应,江统颇有些自得的嫌弃道:

    你好歹也是太子詹事,见过世面的人,能不能不要这副模样,真是丢了我太子宫的脸。

    殊不知,他在见到王生这诗赋的时候,模样甚至比裴权还要有所不如。

    “如今我说这人是奇才与善辩,詹事可没有异议了罢?”

    裴权轻轻摇了摇头。

    “唇舌能够辩得过杜蕤,本身便说明此人善辩,又能够写出如此壮志满怀的诗赋来,想来此人定然不是一般人,说是奇才也不为过了。”

    “既然如此,那詹事打算何时让那郎君过来?”

    裴权将写着《望岳》的纸张折好放在袖袋里面,脸上却是露出犹豫之色。

    “若是放在之前,自然什么时间都好,但现在可就不一样了。”

    不一样?

    江统脸色微变。

    他可是一心为太子着想,这才想带王生来劝服殿下,但此时为何就不一样了呢?

    “出了什么事情?”

    “哎~”

    “今日....”

    裴权将成都王司马颖今天与他说的话都说给了江统。

    “居然有这种事情发生?!”

    江统眉头紧皱。

    “这殿下...”

    裴权也有些无奈的摆了摆手。

    “殿下之事,你我也不能妄加议论,应元且先下去,之后我会与元简、敬则相商,之后再与你说到底要不要让此人入宫觐见太子。”

    所谓元简敬则,便是司空司马泰之子司马略、尚书令华暠之子华恒。

    此二人为太子宾友,日夜侍奉在太子身侧,为太子参谋。

    “不妥!”

    裴权猛然摇头。

    “殿下如今惹怒了长秋宫的那位,若还不尽早警醒的话,恐怕会遭来更大的祸患。”

    “自古权位之争最是凶险,这一点,奕泽兄应该比我更加清楚。”

    “这个...”

    裴权咬了咬牙,想到今日太子所做的事情,他的脸色变幻了好几次,最后只得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人气小说推荐

八零丈夫兼祧两房?我转身嫁军少
八零丈夫兼祧两房?我转身嫁军少
【爽文+八零+军婚+重生复仇+打脸+虐渣+二婚+不圣母+家长里短+养娃+事业】 上一世,丈夫带着寡嫂随军三年,每个月给苏婳寄三封情书,却从来不寄一分钱。苏婳带着两个儿女在农村苦苦煎熬,为了活命不得不去卖血,落下一身病痛,儿子落水淹死,女儿病死。丈夫半年后归家,开口第一句话竟是要为了寡嫂跟她离婚,她被气死在儿女坟前。 重生回到儿女夭折的那天,苏婳救回儿女,卖掉渣夫的定情信物,烧掉他的情书,带着
一朵花儿开
开局穿越大夏,我在战场杀敌成神
开局穿越大夏,我在战场杀敌成神
林风穿越大夏,觉醒杀敌系统。从此,杀,成就战神。杀,他有了十人小队;杀,他杀成了百人统领;杀杀,他统领着千人精英。杀杀杀他拥有10万之师,称呼你陛下。如今,我拥有百万雄师,你又称呼我什么?江山?美人?我统统都要!
大鹅大哥
重回八零:手撕知青后,嫁给糙汉当富婆
重回八零:手撕知青后,嫁给糙汉当富婆
关于重回八零:手撕知青后,嫁给糙汉当富婆:开局炸裂!惨死悬崖,她竟重生回到被知青骗婚前!上辈子,杨柳被渣男贱女联手推下山崖,万贯家财落入狼口!这辈子,她要手撕渣男,脚踩白莲,让仇人血债血偿!前世,她错把豺狼当良人,却不知糙汉贺寒爱她入骨,为她疯魔!重活一世,杨柳果断踹掉虚伪知青,转身投入那为她痴狂的男人怀抱!南下“倒卖”,发家致富,她要与他并肩,做这八零年代最耀眼的女首富!
漫漫长夜路
重生魔王少女不会邂逅大叔勇者
重生魔王少女不会邂逅大叔勇者
新纪元元年,魔王被勇者讨伐,拆分成十三份,封印在世界各地,唯有灵魂转世重生。 新纪元十六年,边陲小镇的
柠檬蛋挞我爱吃
人在吞噬,大器晚成
人在吞噬,大器晚成
意外穿越到吞噬星空的世界,苏恒成为了虚拟宇宙公司太初秘境中的一员。 没有金手指,也没有地球的灵魂改造,
落云之恒
盘龙,磁场转动
盘龙,磁场转动
林恩转生魔法文明宇宙。 坏消息一:出生在地狱至高位面。 坏消息二:没有地火水风天赋,
米高二
顾渊修仙传
顾渊修仙传
关于顾渊修仙传:不入流的山村小道童,机缘巧合踏上漫漫修仙之路。独身一人,一剑一珠。独自闯荡修仙界。在弱肉强食,尔虞我诈,修仙界的挣扎求生。
母猪产后护理~
穿成贾东旭?我教母育子不惯毛病
穿成贾东旭?我教母育子不惯毛病
【情满四合院;爽文!!!;搞笑;穿越;单女主(秦淮茹);空间】 隔壁傻柱都007干冒火了,也该轮到我贾东旭做主角了!!! 穿成短命鬼? 这一次,我要撑起这个家! 不好好教? 和易中海一刀两断,改换门庭! 易中海:东旭啊,师父错了! 撞破贾张氏偷吃? 贾张氏:儿啊,你不要去找妇联啊!妈不要游街! 棒梗吵着要吃肉,闹着要绝食? 那就先饿上三顿! 贾梗:爸,我错了,我以后好好吃饭,有窝窝头就行!
吻住朕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