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三十四章 极度之痛(3/3)

应龙,好孩子,爹带你回家去”我使劲的抱着应龙,从浅水中站了起来,朝岸边走去“应龙,爹带你回家”

    此时此刻,我仿佛真的没有力气了,浑身上下的精气神都泄露的干干净净,我觉得怀里的应龙,好像有千万斤重,压的我直不起腰,走不动路。朝岸边走了有十几步远,我再也坚持不住,噗通一声摔倒在地。

    摔倒了之后,我就再也没有爬起来,借着月光,我看见应龙的脸上沾满了泥沙。我无声的掉着眼泪,一点一点的把他脸上的泥沙抹去。我的手很轻,唯恐力气用的大了,就会惊扰应龙的梦。

    沙沙沙

    就在这个时候,身后十几步外的浅水边,陡然有脚步声传来。异样的响动让我稍稍平静了一些,我听的出来,这脚步声的主人一定练过功夫。

    我趴在地上,唰的回过头,立即看见一道飞快的身影从暗处奔到了浅水边,奔到了那截烂木头的跟前。对方借着月光,朝浅水里张望。

    我心里一惊,跟着又是一怒,这个人很脸生,我不认识,然而,他所张望的地方,就是应龙身亡的地方,对方此刻的举动,让我怀疑,他是过来查看应龙的尸体的。

    我的心乱了半天,一直到这个时候,我才陡然醒悟过来,应龙死于非命,肯定是被人谋害的,杀他的人是谁,我不清楚。但这个仇不报,我陈六斤就枉生为人

    我轻轻放下了应龙的尸体,等浅滩旁边的人全神贯注观察着水面的时候,唰的就疾奔了过去。我的动作很轻,但如此寂静的深夜,只要练过功夫的人,肯定能听到脚步声。

    对方果然察觉了,回头一看,转身就想跑。可我的心神已经恢复,我必须要弄清楚,是谁杀了应龙。

    对方肯定练过功夫,只不过对于此刻的我来说,哪怕是神,我也要让他伏诛。我风驰电掣般的追了过去,对方只跑了几步,就被我追上。

    这个人的功夫不错,而我正在暴怒之中,三拳两脚就把他打翻了,我一脚踩在对方的胸膛上,咬着牙问道“你在这片水里,想找什么想看什么”

人气小说推荐

陈情之君墨
陈情之君墨
关于陈情之君墨:新作品出炉,欢迎大家前往番茄小说阅读我的作品,希望大家能够喜欢,你们的关注是我写作的动力,我会努力讲好每个故事!
依然0
皇叔甜宠:毒妃是戏精
皇叔甜宠:毒妃是戏精
【古风征文】二十一世纪医毒双绝的虞黛青,带着萌宠一朝穿越,竟成了左相府的草包二小姐。 嗯?哪个不要脸的说她是草包?一手银针活死人肉白骨,一手毒术举世无双,惊艳众人眼! 继母伪善,那就撕破她的面具。姐妹恶毒,那就打得她们跪地求饶! 啥?有圣旨来要她嫁给九皇叔。 九皇叔何许人也?克妻、双腿皆废不能行、喜怒无常、嗜血如麻,听说小孩子听了九皇叔的名号,都要啼哭个三天三夜不止。 虞黛
七浔
四合院:一条猪后腿换了个媳妇
四合院:一条猪后腿换了个媳妇
穿越四合院,一开局身边就多了个拖油瓶。 战友为掩护自己牺牲在了战场上,妻子却丢下三四岁的女儿跑了,杨深当仁不让,当起了丫丫的杨爸。 幸亏有系统在身,吃喝不愁,还能在这个年代混的风生水起。 什么?四合院的禽兽?别来找虐了,第一次让你赔钱,第二次让你坐牢! 还有第三次?直接销你户口!
北归飞雁
重回七零,搬空养父母家库房下乡了
重回七零,搬空养父母家库房下乡了
回到成亲当天,权馨果断放弃渣男,然后报名下乡。在那里,她报了前世的仇,救下了所有该救下的人。至于想要抢夺她金手指的人,她只会回怼给他们一个字:“滚!”况且,下乡前,她就借助一包给公猪配种的药将那两人给锁死了。而她,凭借金手指成了团宠,帮助金湾公社脱困,而她,也找见了自己的真爱,重新开启了一段美好的人生
暖以沐
摆烂世子,当皇帝哪有当大侠爽
摆烂世子,当皇帝哪有当大侠爽
无系统 京城内最摆烂的咸鱼世子,一次酒后的口无遮拦,却被视为治国良策。这对于一位志在江湖的少年来说,无异于晴天霹雳。 “什么,要我当太孙,皇爷爷怕是疯了。” “不要逼我把早朝当擂台,玉玺当彩头!” “江湖在嗷嗷叫的等我呢,谁有空留在京城!”
夏天的蚂蚱
我在大唐开诊所
我在大唐开诊所
【评分刚出,肯定是低一些】楚天青,一个急诊科医生,因为一场医闹穿越到大唐贞观年间,凭借自己现代的医学知识和一个名叫”现代社区医院”的系统,让他在大唐成为一代神医。 楚天青:“陛下,您这血压有点儿高啊!” “房相,您这血糖飞了。” “宿国公,我一直以为你是脂包肌呢,合着你血脂也不低啊!”
戒烟客
难顶!回到末世boss跪着求饶
难顶!回到末世boss跪着求饶
顾玺在这个没地位的浮岛苟活多年。 最后却被出轨男友和学姐害死。 意外重生,顾玺第一个打死自己的恋爱脑。
橘皮皮皮皮
我在上古养妖兽到底刑不刑
我在上古养妖兽到底刑不刑
关于我在上古养妖兽到底刑不刑:上古时代,修真界的「剑斩万法」「丹破虚空」「斩妖证道」体系遭遇颠覆!主角林渊以饕餮为友、穷奇为伴、修真界的禁忌「上古灾厄化身」皆与林渊为伍!「山海禁录」在手,与世人公然为敌!当全修真界轰杀世间妖兽凶兽之时,谁才是真正的文明毁灭者?!Ps:本书主角
格列飞列岛的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