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改一字救命(4/6)
他很想从轻处罚女侠,可是,是人命官司,杀人者死,这是最朴素的道理。
县令想维护她,想留她性命,但是文书已经写成:“用柴刀劈死。”这个加盖了官印,无法再改。如果林嫂命大,没有判处死刑,也是无期或者有效期徒刑或者其他刑罚。
县令找到付颖。
付颖一看,这是老师说的案子,他问:“这个案子已经结案,就是能否保住林嫂的命。尽量从轻。”
“是的,巡抚大人,这里有个关键,就是这几个字,非常致命,用柴刀劈死。”县令言道。
“没关系,本官只需要加一点点,也看不出来有改动的痕迹,就能保住林嫂的命,也能避免徒行三千里。”付颖言道。
“额嗯,大人想要如何加一点呢?减一点肯定是不行的了。因为减一点就看出来改动了。这个不是合法,也会容易被上面看出来进行追究责任。”县令言道。
“只需要将‘用’延长一笔,变成‘甩’即可。”付颖言道。
“好,高,真高,不愧是高手!甩,就是过失,用,就是故意,用柴刀,就是故意用柴刀杀害包金牛,甩柴刀,就是在不经意,在情急之下,不得已而为之,相当于正当防卫的行为,而正当防卫,其是过失,不是故意,甩刀出去,没想去剥夺他人性命,只是失手,打中要害,命运不佳,运气不好,才导致死亡。”县令言道。
“正是这个意思。故意杀人的肯定要判处死刑,轻的也是发配三千里,打板子,如果是过失,就不会判处死刑,也不会判处非常严重的刑罚,可能会判决有期徒刑。”付颖言道。
“这样一改,就轻多了。巡抚大人真是聪明!下官佩服佩服!”县令言道。
“不必夸奖。”
“这里还有一个案子,不知道巡抚大人是否可以一并改了?”县令问道。
“这个案子是新的还是旧的?卜太师是否知道?”
“是旧的,太师不知道,可以事后再报,那个时候,卜太师可能会更满意和开心。”县令言道。
“好吧!什么案情?能一并说说吗?”付颖言道。
“是这样的。有一个农民交不起地租,因遇到旱灾,粮食绝收,家里人吃饭都成问题,更别说交租。地主贾仁义就去找他,要求交地租,他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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