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一封家书(3/5)
燧发式手枪不能带了,那玩意儿尺寸太大,没法藏在身上。如果他背着一支手枪走进县城,必然会引起别人的注意。所以,他带了一把宝剑。古代的书生喜欢佩剑,不管会不会武功,他们都要身佩一把宝剑,以表示自己文武双全。
李智云和蔡虎又去了一趟高阳镇,按照各人的尺码,向居民购买了几套衣服。他穿上一件青色隐花绸布、圆领大袖的襕衫,佩上宝剑,看上去像一名外出游学的书生。给樊书香买了一件蓝色带碎花的襦裙,她穿上后就像一名丫鬟。而蔡虎则穿了一件紫色素布襜褕,装扮成管家。
他们又花钱租了一辆青布蓬两轮马车,在军中找了一位会赶车的校尉,名叫王文清。王校尉名字听上去雅致,但人长得黝黑粗壮,穿上粗麻的衣服,看上去还真像一名车把式。
折腾一番后,四个人就赶着马车出发了。五十里的路程,半天就到了。到了夏县县城外面,李智云、樊书香和蔡虎下了马车,跟着马车往前走。城门那儿有士兵把守,他们正在检查进城的行人。
几个人走到城门口,一名士兵拦住了马车,大声道:“干什么的?”李智云面带笑容,语气柔和地:“长官,我们是外乡来的,进城走亲戚。”
“走亲戚?”士兵的目光在他们每个人的身上扫了一遍,点头道,“那好吧,快交钱。”
“交什么钱?”
“城门税。”
“我们又不是行商货贩,交什么城门税?”蔡虎辩解道。
“魏王的命令,不管是不是行商货贩,进城都得交城门税。每人五十文,你们四个人,一共两百文。”
李智云听明白了,城门税原先只收商贩的,吕崇茂把它扩大到针对所有人,实际上成了过路费。蔡虎还想争辩,李智云道:“算了,给他吧。”蔡虎掏出碎银,递给了守门士兵。
交了银子后,四个人顺利地进了城。李智云回头看了一眼,这些士兵把守在城门口,就是专门收过路费的。吕崇茂不仅僭越称王,而且横征暴敛,进城就要交五十文,如此苛捐杂税,夏县的居民恐怕要遭殃了。
进了县城后,他们沿着大街往前走去。仅仅半年多的时间,县城已经完全变了样,几乎让李智云认不出来了。当然,不是指街上的景物有了什么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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