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吵架(1/5)
听高秀莲骂得难听, 林薇脸色微沉:“你说八妹结婚前不想嫁人就逃婚,那我请问你,你懂什么叫婚姻吗?”
高秀莲翻了个白眼说:“我怎么就不懂婚姻了?办了酒席领了证, 两人凑到一起过日子,不就是婚姻吗?”
林薇却没搭理她的白眼, 继续问:“那你知不知道结婚证上有自愿结婚四个字?你还知不知道颁发结婚证得符合婚姻法关于结婚的相关规定?最后, 你知道婚姻法关于结婚的相关规定有什么吗?”
高秀莲哪知道这些,她结婚快十年,就看过两次结婚证。一次是领证的时候, 当时拿回家就锁抽屉里了,另一次就是前两年办随军, 也是用完就放起来了,都没仔细看过。
“自愿结婚”四个字她还有点印象,后面什么婚姻法、什么关于结婚的相关规定,她是真不清楚。
因为不清楚,所以她觉得林薇是在嘲讽她没文化, 脸色一拉说:“你少跟我扯这些, 我是不知道什么规定, 但我知道做人要言而有信,她都跟人定亲了又反悔就是不对!”
“你不知道,那我来告诉你!”
“首先, 《婚姻法》第一条就宣布, 废除包办强迫、男尊女卑、漠视子女利益的封建主义婚姻制度。实行男女婚姻自由, 一夫一妻, 男女权利平等, 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利益的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
“其次, 《婚姻法》规定, 男二十岁,女十八岁,始得结婚。”
“陈八妹父母为她定下的亲事,是父母定下的,漠视子女利益的包办亲事,她本人非自主自愿。而且,陈八妹刚满十七,如果按照既定时间结婚,那她步入婚姻时肯定不满十八!”
“由此可见,这桩既违背了陈八妹个人的意愿,又违背了《婚姻法》关于结婚的相关规定的婚姻,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既然这是错误的,那八妹为什么要继续这桩婚事?”
在这件事上,陈八妹是纯粹的受害者,而她父母,和那个所谓的对象一家子,一边明知道对方逼死过老婆,还为了彩礼答应把女儿嫁过去,一边明知道自己儿子有问题,还想找好姑娘填火坑,都不把陈八妹当人看。
要她说,陈八妹这婚逃得好,逃得妙,就该让他们狗咬狗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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