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再救白狮(1/3)
溪水不深,大概只有半米不到,水也很清,甚至可以看见溪底的石头,这种清清溪流在草原上不常见,算是豁牙领土上的一块宝地。
迟牧第一次见到这里时就很钟意,如果不是离冥河狮群太远,他是真想天天过来泡澡。
透过溪水,迟牧沿着溪流上游看了过去,确定没有鳄鱼,反身回去叼起羚羊,看来他不仅打算自己洗澡,还打算给食物也洗一下。
“哗啦……”
迟牧把满身泥巴的羚羊丢进溪水中,自己然后也跳了下去。
溪水冰凉,迟牧躺在水中无比惬意。
不过可能是迟牧和羚羊身上泥巴太多,一会功夫,原本清清溪水就开始了浑浊。
“这个比澡堂子舒服多了,要是再能来一个搓背的,那简直太完美了……”
“过两天一定得带露茜和露娜也来一趟,让它们也好好享受享受……”
“如果冥河狮群不是和长河狮群是依托之势,真想让豁牙把老巢搬到这里……”
迟牧太久没有这么放松过,在水里玩心突起,把羚羊尸体拉了过来,不停用爪子给它撮去身上的泥浆……
“我是一个粉刷匠,粉刷本领强,把我的小羊搓一搓,搓完放孜然……”
迟牧给羚羊搓完澡,好像还不过瘾,又往溪流上游走了过去,上游水没有受到泥浆污染,还是很清澈,迟牧对着水面做镜子,用爪子开始扒拉起自己的“发型”!
三岁的迟牧,脖子和脑袋上的鬃毛早就长了出来,只是不太长,和成人手掌长度差不多。
一般雄狮身上的鬃毛,要到五岁左右才算完全发育成功,到那个时候,鬃毛便是一个雄狮战斗力的象征,一般成年雄狮鬃毛越长,越密,越暗,代表着它的荷尔蒙分泌越旺盛,战斗力也就越高!
还是人类时候的迟牧就很在意自己发型,半个月去次理发店是雷打不动习惯,就像他自己所说那样,“要想混的好,头发向后倒,要是混的差,头发向下趴……”
迟牧借着溪水,用爪子将自己脑袋上的鬃毛全部向后扒拉去,就是俗称的“大背头”,有点九十年代香港大哥那种既视感。
……
“吼……”
“嗷嗷……”
就在迟牧对着水面,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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