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林桃有种被穷追不舍的感觉。(2/4)

    买米花了一两银子。

    买肥肉花了六十文。

    进账八两又十九文,花销一两又八十六文,加上家里的三文,还剩下六两又九百三十六文。

    林桃有种被穷追不舍的感觉。

    没错!穷追不舍:贫穷一直追着我,不舍得走。

    眼下,要想挣更多的钱,那就得先把这一整日的脚程省下来。

    不然,走一天,做一天买卖,那不相当于忙活一天,浪费一天。

    到头来,钱没挣着,倒让熬夜把她干死喽!

    当真的应了那句:要想富,先修路!

    林桃当下做了个决定:路修不了,买牛车!

    天不亮,三人就起了。

    出了荒宅,林桃转头又进坊市。

    一进坊市大门,就听到摊贩们,在说大徐两口子的事。

    “哎呦,真没想到,那两口子看起来和和善善的,竟还做了那么多坏事。”

    “这人啊!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喽!”

    听了好半会,才知道,原来是牛娃子,说动了一直没能从大徐两口子这里,拿到货钱的村人们,一块上官府告状去了。

    这一下,才把那两口不可告人的真面目揭露出来。

    那二人,专挑那些老实的,不会做买卖的,或者没钱交地供进坊市做买卖的穷人下手,答应帮人家卖东西。

    一而再,再而三的拿了货去,卖了钱,又不给人家!

    欠得越多,村人们就更不敢得罪那两口子,就怕他们以前的货钱,一个子拿不回来。

    以至于这两口子,拿捏到这些人的想法后,丧心病狂到挑那种孤儿寡母的,上人家家里,连拿带抢!

    小到人家种出来的菽和稷、养的鸡鸭下的蛋,大到人家老母牛下的小崽儿。

    清源镇南城门外的几处村子,都被那两口子祸害得不轻!

    这不,一听有人告他们,更多的人站出来,罪状更是多得列了好几页。

    今天一早,布告就出来了。

    说是大徐两口子被抄了家,用来赔偿受祸的百姓。

    至于人,直接发配到盐湖做苦力,下半辈子都只能呆那儿了。

    说起来,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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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