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我们是修真界出了名的不差钱(2/3)
她只能保持着高人姿态,面带三分假笑,看着怀里的胖猫道:“不麻烦,正好我也要去看看到底有哪几处地方被它啃塌了,顺路带你看看极乐门的风景。”
这话胖猫听懂了,瞬间就变得更神气,它也不在尽欢怀里窝着了,一跃而下,四爪着地朝前走去,大有带路领她们去看他今日“杰作”的意思。
“那就多谢前辈了。”
陆向晴学着许翩翩方才捏花指手势的手势,笑着谢过。
“不必拘礼,走起。”尽欢心说我何德何能让原书女主一口一个前辈,还不断行礼的?
这样下去,该不会要折我寿吧?
“那翩翩,你先忙,我先跟前辈去走走。”陆向晴走之前还不忘跟许翩翩说了一声。
后者点了点头,看着离去的两人一猫陷入了沉思:
夜尽欢究竟在打什么主意?
这行事作风怎么说变就变,百年难得一遇的极阴之体都送上门来了,她竟然不要?
而此刻的尽欢,则一心在想:为什么原主一直不穿鞋?
难道是俗话听多了,真觉得“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她就真不穿鞋了?
尽欢光着脚走了一段路,感觉硌得慌。
但屋里没有鞋,灵戒里也没有,书里对原主夜尽欢的设定是:偏爱赤足,移步生花。
可尽欢这一脚又一脚踩下去根本就生不出花来,走久一点,磨出血泡,溅血花倒有可能。
走在最前边的白猫风一边窜过回廊,跃上屋檐,直奔水牢那边去。
别说正常人追不上它,就用灵力飞,也未必追的上。
尽欢知道许翩翩还站在原地看着自己,就不试那时有时无的灵力,若无其事一般赤足而行。
反正有还没开始修仙的陆向晴在,凡人只能用脚走,她陪着走也不奇怪。
我们极乐门是整个修真界出了名的不差钱。
正道修士讲去贪欲绝嗔痴,以清修苦练为荣,喜欢洞府古朴、要有山水皆有画意之地才得灵气充沛,好像只有瘦的面无二两肉才能显出仙风道骨来似的。
而魔修恰恰相反。
所以这极乐门占了整个西洲,建的比人间帝王的宫殿更加富丽堂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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