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幸亏没原则(1/3)
李锦溪第一时间向他看来,那雪中人一身红衣,腰瘦腿长。她上前抱住人男撒娇:“我的夫君好帅,亲亲。”
其实她原先的耳力没这么好的,她做一件事的时候,就认真的做。
看海棠花的时候,就认真的看,努力把花儿最美的样子记在心里。
可顾淮之后的某些行为彻底改变了她的习惯。
渐渐的,她可以将注意力大多数时候只转移到一个人身上,赏花赏景反而成了次要的。
她耳朵变好了,眼睛也灵敏了,这似乎成了一种应激反应,
于所有东西中能够第一时间注意到顾淮。
刚开始心里肯定是不愿意的,只是为了制止对方发疯,不去打死可爱的兔子,不去抹平开的很旺盛的花朵。
可到了现在,真是的,时间久了,李锦溪都分不清这是一种习惯,还是什么别的东西。
她好像真的变得很深情了,眼中只有顾淮在了。
从锅子夹了片冒着热气的羊肉,吃的美滋滋。
李锦溪还给自己倒了一杯酒,给顾淮也倒了一杯。
最喜欢的橘子酒,有一种果味的香气,甜滋滋的。
这种酒因为口味带上了一定的欺骗性,让人往往忽略了它真实的度数。
李锦溪有些醉了,脸颊上飞起两片红晕,她开始聊天,讲自己的过往,一些很有意思的小事,
“顾淮,你别看我现在这么懒,曾经我也是拼搏过的人。”
“小时候,也是这样的雪天,那时候真的很冷。”
“也很穷。”她说这三个字的时候,很笃定。
“我拿着钢笔写作业,写着写着写不出东西了。”
“我以为笔坏了,拧开笔身,你猜怎么着?”她的眉毛上挑,也不等别人来不来得及应和,自顾自给出了答案:
“墨水冻住了。”
顾淮不知道什么是钢笔,但他听懂了墨水二字,写字的时候能把墨水冻成冰块,那还真是冷啊。
喝酒误事,这一说法绝对是正确的。
和所有喝完酒喜欢畅谈自己丰功伟绩的男人一样,李锦溪没有所谓吹牛逼的习惯,所以她大刺喇喇的分享起了自己的感情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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