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谣言的力量(二)(4/6)
造谣贺欢的源头。村里一个姓马的老师居然是这个“风言风语”的制造者。不过,这个马老师最初的版本和村里流传的根本不一样。
原来这个马老师年后去省城串门,那天晚上9点多,和两个朋友一起吃完了晚饭之后,三人一起到了附近的一个音乐广场,打算再“娱乐”一会儿。可三个人刚定了包厢,就看到一个女孩衣衫不整的跑了出来,后面还有个男孩子追她。
这种事情在这种地方是司空见惯的,三个人也当回事。看着冲过来的女孩儿自然闪身躲了一下。马老师当时只是觉得跑过去的女孩儿看着眼熟,尤其是远处冲着这边张望的另一个女孩,他确定是李佳。
那一天,是正月二十,也就是贺欢跟着表姐离开的庙山村的第四天。这个事儿就是个小插曲,马老师也没当回事儿。直到他回到村里,偶尔的听说贺欢去省城只待了4天就回来了,而且还是跟李佳去的,才恍然大悟,原来那天跑出来的女孩是同村的贺欢。
当时马老师跟同村的几个人说的是,在音乐广场,贺欢被一个男的追,衣衫不整,披头散发。李佳和另一个男的在看热闹因为灯光昏暗,所以没认出来贺欢。如果当时认出来的话,自己和朋友肯定能帮她的,在那种地方,要不是熟人,谁也不会管闲事。
谁也没想到,这些话在庙山村经过“过滤、加工”之后,就变成了最终逼的贺欢“自证清白”失败,以死明志的地步。
有了这个结果,李金兰再次找到李佳的家里,想要问问那天晚上,贺欢为什么被人追。毕竟是自己的娘家大哥,她天真的以为自己的侄女能跟自己说实话。
没想到,自己的大哥不是说女儿不在家,打电话不方便;就是说贺欢已经没了,这个事儿追究起来,也是孩子的毛病,别再追了。
她只好再一次选择报警,但警察也没办法啊。她追查出来的这些也不足以说明贺欢的自杀是某人迫使的啊。不过,这一次,警察建议她可以咨询法院。
李金兰终于还是通过法院,把她手里掌握的所有传播过“女儿做小姐”言论的几十个人,全部告上了法庭。
从李金兰的整个叙述中,周默从职业的角度来看,就三个字:不完整!
就像她自己说的那样,直到现在,她也不知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