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盗版9重雷刀(2/4)
己的领悟能力强。
那何必不领悟出自己的东西呢?
而且,领悟出来后,也可以挂在武馆里高价出售啊。
到时候光版权费就能数到手抽筋!
他还记得,原著里,罗峰为了搞钱,天天在野外疯狂杀怪,最后得了个疯子的称号。
易天可不想像罗峰一样疯狂。
他有哥斯拉分身,分身修炼会反哺到本尊。
以哥斯拉分身的宇宙能量吞吐量,就算只反哺一点,本尊也够用了。
既然不出城杀怪就能变强,他又何必费劲吧啦的出去杀怪呢!
真要杀怪,让哥斯拉分身去就行了。
但这样一来,就会有一个问题——没钱!
武者的经济收入,除了学商人投资产业外,就只能靠杀怪兽了。
投资产业易天很有自知之明,他不是那块料,甚至可能血本无归。
所以,如果不出城杀怪,他就没有经济来源。
本来,易天想的是,把哥斯拉分身调回到沿海区域,哥斯拉杀怪后,让本尊捡尸去卖。
但现在,他有了更好的主意。
“现在卫星技术这么发达,捡尸有风险,还是搞创作稳健,雷神的《九重雷刀》和洪的《灭世》大名鼎鼎;”
“可以说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但全套近千亿的价格,以及超高的难度,让人望而却步。”
“如果我能改良一下《九重雷刀》和《灭世》,搞个通俗易懂的乞丐版出来,再低价出手,还不赚的飞起?”
越想越觉得可行,易天当即决定,接下来就去薅世界第一强者和世界第二强者的羊毛。
“那就先薅‘雷神’的羊毛,看能不能搞一个……搞一个《九重雷枪》出来!”
“喝!”
易天手持长枪,一招一式练习起来,动作从生疏变的熟练,有门有道的,不再给人一种这是个新手的感觉。
“嗖嗖嗖……”
长枪如龙,或是怒刺,或是抽打,或是格挡……
易天的枪法水准在飞速进步。
简单的一个刺枪,枪身犹如游蛇是旋转刺出,收回时同样枪身反向旋转收回。
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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