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六十一章 跑路(2/3)
他是属于“家里有矿”的类型,学的是金融、经济相关的专业。
毕业后,深造一番,就管理了家里的分公司。
拿分公司给家中小辈练手,自然是因为朱英前世就出身于富贵之家。
还是那句话,不算是首富那个级别的,但绝对算是富人级别的。
家里有大公司,大公司
他先是进入自家的分公司,执掌分公司,使分公司的利润翻了翻,并且学会了如何驾驭手底下的人后,他就从分公司被调到了总公司。
自那以后,所操心的事情不少。
但他还真是在这方面有天赋,同样多的事,放在圈子里其他人身上,他们往往很难立刻就适应,哪怕有着其他更低的职位的历练也不成。
而朱英,在那个时候,就仿佛天赋异禀一般,只是在分公司待过一段时间,就成功收服了分公司的一批刺头。
到了总公司,个别人想要刁难他,又不敢公开刁难他,于是给他安排了优秀但难搞的员工做下属。
若是不曾听说过这几个刺头的过往光辉战绩,光是看他们的才能跟成绩,就算是最上面的大老板,也轻易看不出这几个人是很多人眼里的“祸害”“害群之马”。
反倒会觉得,朱英这个小辈,就该指挥这样优秀的员工。
不知情的人,会觉得,这是有人想要讨好朱英,才将这么多优秀人才从各个地方调到朱英手底下做事。
知情的人倒是提醒过朱英,不过,也只能是提醒那么一句。
无论那几个刺头有着怎样的“小毛病”,起码这些人都是人才,真正的人才!
人家是真的专业技能过硬!
而且,所谓的害群之马,也只是因为人家的性格可能不是那么好。
不是那么服管,或是属倔驴的,或是懒惰,或是贼精贼精绝不吃亏的人。
还有其他人有着一些不犯法也不是很违背道德的怪癖。
这种怪癖,也就是能让人听了之后,觉得有点无语。
连厌恶的程度都不大,基本只是让大多数人无语。
可是,有才的人往往性格不太服管,这却是真的。
当这些怪癖,与不太服管搭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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