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颗尖尖的虎牙来,一点红脸色有点微妙地欲言又止。
从内衣店出来后,就直接去买成衣了。
商场的女装区自然是大的,占了整整两层,男装区与鞋子、运动品牌一起占了一层,且逛男装区的,也多是女性,或者一男一女。
既然没什么事,那就慢慢逛,慢慢买,至于价格什么的,秦蔻这种万恶的富二代是不会在意的。
一点红虽然名字里带着一个红字,却独独爱穿黑衣——即便秦蔻提醒过他,黑色吸热,夏天穿黑色肯定不舒服。
但他还是习惯性地挑选了黑衣。
秦蔻本来以为他会挑宽松的t恤,却没想到他顺手拿了件贴身的轻薄运动t恤去换了。
秦蔻:“?”
他不是因为衣服贴身很害羞么?
但其实一点红的选法完全是基于他的职业习惯。
杀手的衣裳,自然是简之又简,绝不带任何个人化的标记,也绝不会装饰任何会影响行动的东西,一点红的衣裳自然也是如此,总是裹着一身紧紧的黑色劲装,下摆收进腰带里,袖口收得很紧,裹着手腕。
千年后的衣裳其实整体来说是往简单了走,夏天街上的男男女女很多都穿t恤和裤子,放在他们那时代,女子的裤子外头还要再穿一层裙子才是,而男子呢,自然也以穿长袍为贵,“短衣帮”三个字,说的正是码头力工、抬轿的轿夫这样卖力气的穷苦人。
这一点上来说,其实一点红是更喜欢千年之后人们穿衣的风格的,至于短袖,昨晚和今天他实在已见过太多人穿了,已经从惊讶变为麻木了。
于是他就按照自己平日的穿衣习惯,挑了件合身的t恤去里头的“试衣间”里换。
刚换上,他就发现自己失算了。
他平日里所穿的,就是最普通不过的粗布衣裳,这种纱线在纺织的时候是需要上浆以保持韧性的,故而织出的布料是粗糙且硬挺的,有自己的形状。
但千年之后,显然是没人再穿那等粗糙布衣了,这商场之中所售卖的所有衣物,都是柔软细腻的,棉布已是最普通、最不值得一提的料子,至于这些买运动品的店家,更是在面料上极下功夫,什么速干的、防水的、凉爽的,实是应有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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