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35【二更】 我非常非常喜欢逛超市。……(4/7)
脖颈后。
但大晚上去公园里喝酒吃鸡爪吃淀粉肠什么的,就实在不必涂什么古龙水了。
因此那天踏月留香的楚香帅是……孜然味的。
秦蔻:“…………”
施展绝世轻功去买淀粉肠,总有一种用大炮轰蚊子的诡异感。
但是还挺有画面感的。
不过!事情还没完!
她又指着一条x博吐槽,说:“那这个呢!那这个呢!这个也在咱们家附近,钻缝隙……不,这是谁啊?你可别说还是你们。”
一点红嘴唇动了动。
秦蔻扶额:“……这又是谁,又是为什么呢?”
一点红道:“陆小凤,他要露一手缩骨功。”
秦蔻惊奇:“他还会缩骨功?”
不错,他会。
陆小凤学的武功,没有所谓的正统、也无所谓从一而终,练剑就是练剑、练刀就是练刀,他小时候都是瞧见什么有意思、就去学什么,功夫学的博而杂。
这样子的人,其实往往都成不了大器,因为武学一途,深奥崎岖,若只东一榔头西一棒槌的学,顶多只能学个皮毛,许多个皮毛加起来,那也只是个面积比较大的拼凑皮草而已。
但陆小凤又是另一种意义上的天才了。
他竟学什么都能学好……除了唱歌。
而且他学过十八般武艺之后,竟对十八般武艺的出招路数都熟到了极点,由此竟自创了一门武功,也就是神之又神的灵犀一指。
无论是什么样的武器,他的两根手指头一伸,都能夹住。
陆小凤的至交好友西门吹雪曾瞧着他的两根手指,竟问:“你的这两根手指卖不卖?”
当时的陆小凤:“…………”
其实西门吹雪这个人,瞧着冷冰冰的,说话还挺幽默,就是他偶尔开这种玩笑的时候,都叫人感觉冷得不太想笑。
灵犀一指曾让陆小凤数次自危险中逃脱。
而最为惊险的一次,无疑就是他夜探平南王府,与白云城主叶孤城对上的那一次!
叶孤城早就听说了陆小凤的厉害,所以他一定要来试一试。
天外飞仙,如此迅捷而辉煌,如匹练、如雷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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