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特别军事管制区探索队(2/5)
大江口市驻军5万人。
原北方各城市,原有1000万人口的城市,驻500人。
原有500万人口的城市,驻军300人,
原有100万人口的城市驻军100人,
采用轮驻方式,每驻守三个月就调回大江口市,在派新军队。
军事管制区共有两个极地装甲旅,
一个极地自行火炮旅,
三个机械化旅,
一个火箭炮营,
一个工程团,
一个导弹发弹营,
二十枚弹道导弹,
一百四十六枚巡航弹,
九百枚集束弹,
四十基数炮弹。
整个军区,共有18万8500人,分九个师,分别是981师-989师。
另有一条国家绝密,对所有发现有特异功能的人,采用立即控制,就近押送七大管理区,以待评估。
其二,探索队管理办法:为把大佗江以北城市中的各种资源全部运往南方,向全国征集北上探索队。探索队有国家发专用身份证明,无专用身份证明的探索队认为是非法。
第一条:探索队采用奖励制,每运送到大江口市吨物资,按等级给予相应货币。
第二条:探索队人数不限。交通工具不限。在大佗江以北,给予探索队特别管理权,对当地驻军直接或间接造成伤害的行为视做叛国。
第三条:对进攻自己一方给予任何还击,可以不受现行法律约束。
条四条:在大佗江以北地区主动攻击除其他探索队之外的人或物,不受现行法律约束。
第五条:探索队在去往大佗江以北地区的所有物品要登记,返回大佗江以南地区必须从七座管制区登记检查返回,任何私自跨过大佗江的行为,认定为违反危害国家经济罪。处五年以上直至死刑。
第六条:目前还在北方生活的人员,如有证明原有身份证明,可不视为违反第五条。
第七条:所有跨过原有国境线的外国人员和车辆,视做入侵,所有探索队可以直接攻击,所得加倍奖励,具体奖励参照军功奖励。
建立军事管制区是为了防止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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