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典妻沈容(1/3)
大璃朝,元至十八年,二月,帝崩,年仅四十一岁。
因无其他子嗣的缘故,便遗诏立年仅八岁的皇太子为帝。
太后郭氏乃新帝亲母,开国功臣之后荣国公的嫡长孙女,身份是够的,可今年才不过刚满二十四。
可也只能垂帘听政,改次年,年号为光宣。
同年六月,北方大旱,北狄趁机举兵入侵中原。
同年七月,南方发生大涝,倭寇沿海抢掠烧杀,百姓们民不聊生,叫苦连天,遍地凄鸣。
国朝疲于应对,兵力不支,幽云十六洲于十一月被北狄收入囊中,城破之时,百姓纷纷南下逃难。
逃跑的尚且还好,可留下来的,便将成为北狄脚下的蚂蚁。
四面楚歌,处处难民,天下大乱,礼崩乐坏。
典妻、卖子、卖女的比比皆是,嫁妻卖子,法不能禁,义不能止,此种现象,在江南一带尤其盛行。
……
光宣元年,二月,初八,江南,临安府。
“婆母,求求您了婆母,咱们家现在日子虽然苦了一些,可好歹还能过,还未到无米下锅的时候。”
“公爹,公爹,婆母,您们别把儿媳典出去,淳儿还要儿媳照顾,他今年才刚满两岁啊……”
永昌镇,云水村。
刚刚逃难到此的刘家媳妇,沈容,此刻正跪在地上,苦苦哀求一位满脸刻薄的老妇,和满脸无奈的老朽。
眼看求她们没用,她又转身去扯自家相公刘四的衣摆。
哭着哀求道:“相公,相公,咱们是青梅竹马一块儿长大的,你真的愿意把我典给别人生孩子吗?”
典妻,何为典妻?
典就是典当,沈容这会儿就是刘家婆母做主,要把她以三贯钱和一斗米,也就是十三斤米的价格。
典给别人当媳妇生娃,总共时间是五年。
这五年的时间,她要像牲口一样,给买主怀儿子。
期间不能回家,不能看自己的孩子一眼。
给主家生完孩子以后,她才能够回到刘家继续生活。
可给买主生的孩子,却不能再见了。
如此像牛马般的人生,沈容不想要,她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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