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见财起意(1/3)
李四听到冯安山要用刑,赶忙交待了罪行。
李四说道:“前日,小人在城隍庙附近闲逛,无意中撞见归家的义弟王博仁,我和义弟许久未见,得知弟弟在外经营,还未到家。我就将他请回家中饮酒,二人边吃边聊,喝了不少酒。
吃完午饭,不料下起了大雨,所以义弟无法离去,我劝他暂住一晚,明日在返回家中。义弟看我情真,所以也就没有多想。晚上二人又喝了不少酒。
酒桌上,博仁喝了不少酒,醉了伏案就睡,鼾声起伏。小人出于好奇,就偷偷打开他的包裹,看到里面竟然有四包银子有二百两,还有几件衣服。
小人见财起意,随手拿起来木棒,心一狠,朝着他后脑勺打去,怕他不死,又敲了几下。这样看到他没有反应,才停手。”
冯安山听完李四所讲,骂道:“你这个人面兽心的歹徒,不念手足之情,背信弃义,谋害义弟!快将尸体如何投入井中详细说来!”
李四此时后悔不已,叹道:“小人看他没有生机,将他衣服全部脱下,趁着夜色,我将他背起,沿着胡同小道,背到城隍庙前的井中,然后扔入井中。以为自己做的神不知鬼不觉,没想到今日案发,小人甘愿领死。”
冯安山命书吏将李四招供的罪行一一记录下来,并让李四签字画押。
然后又命人前去李四家找到赃银二百两。
然后冯安山道:“将犯人李四押入牢中,等候总督大人查办后上报朝廷处置。将找到的二百两银两和衣物归还于赵氏。”
说完,差役将李四带下,押入牢中。
此案虽然找到了真凶,但女尸头颅案还没有破案,冯安山想着就去前往莲花庵在查探一番。
这是,捕快李勇有事禀报。
李勇跪拜行礼,而后说:“小人,李勇奉大人之命,调查遗失包裹一事。通过大量排查,终于查明,据江宁县钱二说,他昨日早上看到一个挑担的瘸子,将包裹遗失到地上,然后头也不回的走了。小人确认,那个瘸子就是附近的补鞋匠孙大海”
冯安山一听,命李勇道:“速去,将孙大海带来问话。”
李勇赶认识孙大海,他常年在鼓楼底下摆摊修鞋。
李勇去捉拿孙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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