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秋后问斩(2/3)
露出一丝恍然大悟的神情,继而又低下头憨憨的笑了,开口,语气颇为无奈道:
“先生此等小事也能看在眼里记在心上,当真是心细如发,然则却有一点,先生说的不对。”
他道:“我家娘子离去是真,但却不是被我吓跑的,而是被我赶跑的。”
事已至此,李铁生也深知自己难逃牢狱之灾,便将事情的始末原原本本的告诉了张恒志。
原来他虽早已筹划好要将石勇之死推赖到鬼神身上,却也想到了倘若事情败露必然不得善终,于是为了不连累家中妻儿,那晚摸黑将骷髅头抱回家中后,便寻了个由头与妻子大吵一架,言辞激烈处,还将她暴打了一顿,妻子这才一怒之下带着孩子回了娘家。
他也至此才算彻底放开手脚,豁出了一颗胆子,将欺凌他多年的恶霸石勇溺死在河床之中。
至此,一切尘埃落定,水落石出。
唯余张恒志内心百味杂陈,与李铁生相对而坐,久久无语。
两人便如此一直挨到了天光破晓,张恒志这才重新叫上马夫,带着李铁生重返长治县县衙。
路上也是一路无话。
直到马车在县衙门前停好,李铁生下车之前方才问了张恒志一句:“我会以命抵命吧?”
张恒志哑口无言,喉头干涩半晌方才答道:“刑罚之事,不归我管,一切还要看县令如何定夺。”
“原来如此。”李铁生闻言只是点了点头,面上并未显露半分不虞,反倒是冲着张恒志一脸憨厚的笑了笑,接着才道:
“那还要烦请先生为我家娘子带个话去,家里的地还没收完,连同被石勇侵占的一亩半分田,都需她来费心操劳了,今年收成好,多吃些辛苦,应该能过个好年。”
李铁生说罢,便头也不回的大步迈入县衙,对县令毫无保留的交代了案件经过。
结果也很快判了下来,按照大清律例,杀人者被统归为七种情况,分别是:谋杀、劫杀,故杀、斗杀,误杀,戏杀以及过失杀。
其中,劫杀是指劫囚时杀人,谋杀是指有组织有预谋的杀人,斗杀是指斗殴中伤人致死,故杀是指临时起杀心杀人致死。劫,谋,故,斗,均按例律处斩、绞等死刑。
而李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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